一、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及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2007年度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确定。湘潭市参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至30日。
凡准备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按规定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中央和省直在长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到长沙市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手续
凡报名人员,均须领取“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黑白照片3张,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2006年度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持2006年度本人准考证方可报名,这部分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卡上填写2006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