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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7-05-30 11:53:00

金市职改办字[2007]26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省部属在金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0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7年底。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级两个级别;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

  今年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9日至6月6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证件彩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在20K以内,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考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征订单”(打印的“报名表”和“征订单”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5日至7日,到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市本级考生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金华市丹溪路1177号进行确认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在网络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征订单”(含领书凭证,订单上须有订书者签字)。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须携带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附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报名的单位,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在网上报名系统汇总的“征订单”。

  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及“征订单”,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收取考试费及订书款,“领书凭证”盖章后退回给考生,没有盖章的无效。

  报考初级资格的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核,报考中级资格的须经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审核。

  考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上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考场设置在金华市区。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说明。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7〕32号及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市统一组织征订和发行。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考试用书的宣传、征订和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服务工作,严禁推销盗版书和强行搭配其他书籍。在征订考试用书过程中应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国家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为提高经济考试用书的科技含量,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考试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等。

  3、今年考生征订考试用书统一在网络报名时在网上填写“征订单”。考试网上报名完成后,“征订单”可与“报名表”一并打印,也可单独打印。征订人须在“征订单”的征订确认处签字,在现场确认时与书款一并交给确认点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须在6月 10日前将有关考试用书征订数汇总后报金华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七、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含上交国家每人每科4元)。其中,所收取费用中留县(市、区)每人5元,用于组织报名支出,其余部分与订书款一起在6月15日前集中汇至金华市人事局(开户银行:工行铁岭头支行,帐号:1208013009049024879—16201)。

  八、成绩公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金华培训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布范围广,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强考场管理,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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