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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淄博中级经济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14日-5月31日

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8-05-15 08:49:00
导读:2017年淄博中级经济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14日-5月31日,可以单位统一领取,也可以个人领取。取证指导>>

关于领取2017年会计(中级)经济(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2017年会计(中级)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区县、各主管部门到考试中心领取,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领取点领取(名单中标注的老考生到考试中心领取)

领取地址电话
考试中心
(省属及市直各部门)
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3169575
张店区张店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二楼209室)2869921
淄川区淄川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汇丰大厦422房间)5273067
博山区博山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山区峨眉山20号西四楼)4110146
临淄区临淄区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临淄区桓公路9号二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7214947
周村区周村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周村区市民之家303室)6195235
桓台县桓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桓台县政府五楼)8183758
高青县高青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临人社局,高苑东路6号B02室)6967136
沂源县沂源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沂源县新城路东首人社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3257212
高新区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高新区火炬大厦1403室)3586123

一、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附件一);

2.单位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附件四,保存序号)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2.合格人员名单(附件四,保存序号)

二、说明

1.领证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31日。(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考生领取证书时同时领取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二),领回后请按照填表说明(附件三)填写完备后存放档案。

3.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四:经济(初级)合格人员名单

经济(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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