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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01-18 11:44:00

关于公布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我省郑佳嘉等2316人成绩合格,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白婉茹等388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话题讨论:2013年经济师新版意见回馈 2012年经济师考试成绩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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