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考点解析
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介绍
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1、信用风险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即租赁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
措施:加强风险管理控制,要求交易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 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因金融租赁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
公司内部失控的表现包括超过风险限额而未经察觉、越权交易、交易或后台部门的欺诈(包括账簿和交易记录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等。
措施:正确的管理程序,如完整的账簿和交易记录、基本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风险管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等。
3、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走向、利率和汇率变化的研判,特别要认真研究和应对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一)业务范围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可申请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基本业务。
对于经营状况良好、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还可开办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等业务。
(二)业务种类
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业务。分为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三大类。
• 1.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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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融资 租赁业务 (直接租赁) |
金融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企业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固定资产,并出租给该用户企业使用的业务。直接租赁的购买方式分为直接购买和委托购买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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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式融资 租赁业务 (转租赁) |
以同一固定资产为租赁物的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交易中,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是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整个交易中被称为转租人。各个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必须完全一致。转租赁的购买方式可分为直接购买和委托购买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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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 (回租) |
出卖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在回租交易中,金融租赁公司以买受人的身份,同作为出卖人的用户企业订立以用户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或所有权转让协议。同时,金融租赁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该用户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
• 2.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包括联合租赁和杠杆租赁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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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租赁 |
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金融租赁公司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服务,并由其中一家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无论是相关的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都由牵头人出面订立,各家金融租赁公司按照所提供的融资额的比例,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享有该融资租赁项目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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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租赁 |
融资租赁项目中大部分融资由其他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的形式提供,但是,这些金融机构对承办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金融租赁公司无追索权,同时,这些金融机构按所提供的资金在该项目的融资额中所占的比例,直接享有回收租金中所含的租赁收益。 |
• 3.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融资租赁项目中的租赁物或用于购买租赁物的资金是一个或多个法人机构提供的信托财产。
金融租赁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同作为委托人的这些法人机构,订立由后者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和处分的信托合同。
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全部归委托人,租赁公司则依据该信托合同的约定获取由委托人支付的报酬。
(一)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指标
①资本充足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
②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
③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
④单一客户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
⑤全部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
⑥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应同时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⑦同业拆借比例。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
(二)金融租赁公司风险及管理
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1、信用风险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即租赁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
措施:加强风险管理控制,要求交易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 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因金融租赁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
公司内部失控的表现包括超过风险限额而未经察觉、越权交易、交易或后台部门的欺诈(包括账簿和交易记录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等。
措施:正确的管理程序,如完整的账簿和交易记录、基本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风险管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等。
3、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走向、利率和汇率变化的研判,特别要认真研究和应对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可申请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基本业务。
对于经营状况良好、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还可开办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等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业务。分为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三大类。
• 1.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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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融资 租赁业务 (直接租赁) |
金融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企业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固定资产,并出租给该用户企业使用的业务。直接租赁的购买方式分为直接购买和委托购买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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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式融资 租赁业务 (转租赁) |
以同一固定资产为租赁物的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交易中,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是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整个交易中被称为转租人。各个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必须完全一致。转租赁的购买方式可分为直接购买和委托购买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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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 (回租) |
出卖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在回租交易中,金融租赁公司以买受人的身份,同作为出卖人的用户企业订立以用户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或所有权转让协议。同时,金融租赁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该用户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
• 2.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包括联合租赁和杠杆租赁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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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租赁 |
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金融租赁公司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服务,并由其中一家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无论是相关的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都由牵头人出面订立,各家金融租赁公司按照所提供的融资额的比例,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享有该融资租赁项目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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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租赁 |
融资租赁项目中大部分融资由其他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的形式提供,但是,这些金融机构对承办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金融租赁公司无追索权,同时,这些金融机构按所提供的资金在该项目的融资额中所占的比例,直接享有回收租金中所含的租赁收益。 |
• 3.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融资租赁项目中的租赁物或用于购买租赁物的资金是一个或多个法人机构提供的信托财产。
金融租赁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同作为委托人的这些法人机构,订立由后者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和处分的信托合同。
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全部归委托人,租赁公司则依据该信托合同的约定获取由委托人支付的报酬。
①资本充足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
②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
③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
④单一客户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
⑤全部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
⑥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应同时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⑦同业拆借比例。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