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券交易所的定义�特�与�能
  1.定义
  è¯�券交易所是è¯�券买å�–å�Œæ–¹å…¬å¼€äº¤æ˜“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ã€�集ä¸è¿›è¡Œè¯�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è¯�åˆ¸å¸‚åœºçš„æ ¸å¿ƒã€‚
  我国《è¯�券法》规定,è¯�券交易所是为è¯�券集ä¸äº¤æ˜“æ��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ç�£è¯�券交易,实行自律管ç�†çš„æ³•人。
  2.特�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2)å�‚åŠ äº¤æ˜“è€…ä¸ºå…·å¤‡ä¼šå‘˜èµ„æ ¼çš„è¯�券ç»�è�¥æœºæž„,交易采å�–ç»�纪制,å�³ä¸€èˆ¬æŠ•资者ä¸�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å�–è¯�券,å�ªèƒ½å§”托会员作为ç»�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3)交易的对象é™�于å�ˆä¹Žä¸€å®šæ ‡å‡†çš„上市è¯�券。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å¼�å†³å®šäº¤æ˜“ä»·æ ¼ã€‚
  (5)集ä¸äº†è¯�券的供求å�Œæ–¹ï¼Œå…·æœ‰è¾ƒé«˜çš„æˆ�交速度和æˆ�交率。
  (6)实行“公开ã€�公平ã€�å…¬æ£â€�原则,并对è¯�åˆ¸äº¤æ˜“åŠ ä»¥ä¸¥æ ¼ç®¡ç�†ã€‚
  3.�能,
  (1)�供�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上市申请�安排�券上市。
  (4)组织�监��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进行监管。
  (7)设立�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和公布市场信�。
  (9)ä¸å›½è¯�监会许å�¯çš„å…¶ä»–è�Œèƒ½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