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挂靠的相关新闻

执业资格注册不再提供“社保证明”,是在给挂证放水吗?

住建部文件近期频繁提及社保问题,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1、10月8日起,企业在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资质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2、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3、11月12日起,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时,不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4、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全文]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11-09

龙岩:清理公职人员利用职称、证书违规挂靠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市属企业:根据人社部印发的《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

来源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27

玉溪开展公职人员职称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本人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至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并领取报...

来源 233网校09-27

河北:关于整治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挂证”问题通知

全面整治挂证,又一省出手了!2018年7月,河北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整治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挂证”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1、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并重。2、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

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21

社保联网率先在河南实施,直指工程建设行业证书挂靠

近日,河南省住建厅、人社厅正式发文,要求在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必须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信息,核实企业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核实...

来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7-12

关于转包/挂靠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江苏高院给出明确答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公正、规范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6月26日,省法院印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

来源 233网校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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