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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0-02-01 11:44:00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19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0年2月1日9:00—9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8日—10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到2月12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按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附件2)。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打印《报名表》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经设区市民政部门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1份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并确认通过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2.5小时),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84号要求执行。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按滚动考试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8.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5.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3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六、考试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请考生注意: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五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三)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人:王前、李京,电话:(010)66079882、66026806、传真:66080880。
  江西代购点地址:南昌市定山路98号江西省民政学校
  邮政编码:330043 联系人:万志强
  电话:0791-5276365
  同时受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委托江西省民政学校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
  七、考试收费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70号)的规定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门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580号)的有关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0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科上缴1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科上缴18元)。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010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2月8日至2月10日

(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

至2月12日17:00;

网上缴费
5月5日前 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6月15日9:00

至6月18日17:00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6月19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6月24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寄送《社会工作实务专用答题卡》
8月20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收养服务、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慈善、减灾救灾、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就业服务、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司法矫治以及其他领域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中,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考试大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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