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4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其中提到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报考条件、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大纲、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有关要求以及宣传。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另行调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09:00--4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5/,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页提示“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交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http://120.211.69.217:8035/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交费是否成功。
详细通知请见:https://www.233.com/aq/baoming/202403/1215502917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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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宣传稿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人才为核心,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注安师考试!
一、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安全生产法的明确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唯一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目的主要是为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矿山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三)应急管理部规章《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明确: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
(一)职称待遇
1.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初级、中级、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各级别与专业职称相对应。
2.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即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二)特殊待遇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明确规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申领矿山、危险物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2.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明确规定,在道路运输领域有效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向属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后,视同安全考核合格。
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应急人〔2019〕103号)明确规定:一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二是生产经营单位中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经注册的,不再换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视为与其注册类别相应的行业、企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