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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注安管理第二章考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在备考2025年注安管理科目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这一考点,通常在每年的试卷中占据1-5分左右,虽比重不大,但掌握其精

    髓对整体成绩至关重要。

    一、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补充:《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

    ①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②矿山、③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

    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

    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电焊高冷煤金矿 油烟冶金危化品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

    部门 行业 指导与监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非煤

    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炭

    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25年注安管理考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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