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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注安法规第四章考点:特种设备安全法

    在备考2025年注安法规科目时,“特种设备安全法”这一考点,通常在每年的试卷中占据3-4分的分值,虽比重不大,但掌握其精

    髓对整体成绩至关重要。

    一、特种设备法的监察范围

    第二条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持证上岗人员 资格证书 负责考核的部门

    检测人员 检测资格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人员 检验资格证

    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

    作业人员

    二、特种设备的生产

    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

    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

    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可以由电梯制造单位进行也可以委托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

    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其存入技术档案

    2025年注安法规考点:特种设备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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