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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2025年注安法规第五章考点:民法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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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注安法规第五章考点:民法典

    在备考2025年注安法规科目时,“民法典”这一考点,通常在每年的试卷中占据1分左右,虽比重不大,但掌握其精髓对整体成绩

    至关重要。

    一、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同命同价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 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二、用人者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

    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害责任

    宾馆、 商场、 银行、 车站、 机场、 体育场馆、 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 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质致害责任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

    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五、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

    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六、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质致害责任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擅自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致害责任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

    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2025年注安法规考点: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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