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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2025年注安法规第三章考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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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注安法规第三章考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在备考2025年注安法规科目时,“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这一考点,通常在每年的试卷中占据1-2分的分值,虽比重不大,但掌握

    其精髓对整体成绩至关重要。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①消防安全和②道路交通

    安全、③铁路交通安全、④水上交通安全、⑤民用航空安全以及⑥核与辐射安全、⑦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

    适用《安全生产法》

    【注1】没有规定的,都适用《安全生产法》。

    【注2】“生产经营单位” 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注3】本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该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

    B.中国在国外投资设立的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

    C.核电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E.水上交通运输企业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

    选项AC正确,选项BD错误,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适用《安全生产法》,

    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事业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

    选项E错误,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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