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相关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和医疗力量,对受害人员进行营救和救治,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疏散和安置受威胁人员:转移、疏散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控制危险源: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抢修公共设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查看更多>
来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025-04-14
查看更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相关内容

添加安全工程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