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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试行)编写说明

  根�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2002]87�)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2003]13�)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的委托,组织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并�人事部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4个科目。�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该大纲从实际出�,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点�出,基本体现了安全岗�专业人员的素质,供从事注册安全工程师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习使用。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该大纲难�有��和错误,我们将�断修改和完善。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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