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明确,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文件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将《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5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原文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政策:
权威发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未配注安为重大隐患!
住建部:施工单位需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具备注安或一建证书!!
权威回应:关于注安师的有关问题(继续教育、注册、管理号、证书查验等)
☟☟加学霸君微信,咨询更多问题☟☟
233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视频培训课,直播录播双授课+私教小灶课+1v1领学督学,在你忘了学习时提醒你,在你学习疲倦时鼓励你,在你遇到问题时指导你,时时刻刻将你的学习固定在“高速赛道”上,顺利到达彼岸。课程详细介绍>>
👊233网校送书福利活动火热进行中!
爆款注安教辅《蓝宝典+实务一本通》0元领,还包邮到家!
👇赶紧扫码领书,一起备战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