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新规则,自2026年3月26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资格审批事项办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新增“董事长(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职务;取消“安全总监”、“其他”职务;保留“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职务。职务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的A证人员,需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不限类别),在办理证书新发证、变更、延期、转入等业务时,不得同时持有其他“安管人员”证书。其他职务的A证可以持有B类证书。
二、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新增“项目安全总监”职务;取消“其他”职务;保留“项目经理”职务。职务为“项目经理”的安管人员,在办理证书新发证、变更、延期、转入等业务时需持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职务为“项目安全总监”的安管人员在办理新发证、变更、延期、转入等业务时,需持有有效的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类)。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包括C1(机械类)、C2(土建类)和C3(综合类)的安管人员,在办理新发证、变更、延期、转入等业务时,不得同时持有其他“安管人员”(A类、B类)证书。
四、目前“江西住建云平台”正在对安管人员A、B、C类证书职务与持证规则进行调整,期间平台暂不支持选择新增职务,A证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B证包括:项目安全总监。待调整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4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