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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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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的概述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银行从业
授课老师:槐俊升
所属科目:初级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考点标签: 运用
所属章节:第二部分第三章 结算、代理及托管业务/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国内结算

支付结算的概述介绍

支付结算,是指结算客户之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银行实现资金转移而完成的结算过程。支付结算是银行的一项基础性服务。
支付结算应遵循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现有的票据和结算方式有: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及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国内信用证等。

专题更新时间:2024/03/19 11:11:16

支付结算的概述考点试题

多选题 1.支付结算遵循的原则有(  )。
A . 收支两条线
B . 权责发生制
C .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D . 银行不垫款
E .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去答题练习
多选题 2.下列属于传统结算方式的有(  )。
A . 汇票
B . 本票
C . 支票
D . 汇款
E . 信用证
去答题练习
判断题 3.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
A .
B .
去答题练习

大咖讲解:支付结算的概述

槐俊升
银行从业
从事经济金融行业培训,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备考经验,学员遍布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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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结算

1、国内结算

②个人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Ⅰ类账户:银行可通过Ⅰ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
Ⅱ类账户:银行可通过Ⅱ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
Ⅲ类账户:银行可通过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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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

目前在进出口业务中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
(1)汇款
概念:汇款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人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基本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分类:按汇款支付授权受的投递方式划分,汇款业务分为电汇、信汇、票汇。

(2)托收
定义:托收意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①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②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③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
基本当事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除此之外,还可以有提示行和需要时的代理两个其他当事人。
方式:托收方式分为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和直接托收
(3)信用证
定义: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请求,开出一项凭证给出口商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或者承兑并付款、或者议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基本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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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业务

(1)概念: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谁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
(2)根据地域划分,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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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结算业务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的票据,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凭票取款,可以背书转让】

特点是方便、灵活,有很强的流动性和兑现性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纸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特点:①支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存款客户;②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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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票据结算业务

(1)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能够及时、安全地将款项汇划至指定账户,操作环节相对简单,仅包括汇款人汇款、银行划款、解付款项等三个环节,是异地结算中最广为使用的一种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2)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也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可以促使销货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发货,购货单位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维护了购销双方的权益。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单位之间订有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由此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收款单位选择采用。
托收承付是一种先发货后收款的结算方式,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具有较高的信用度且有较长期的合作关系。
(3)委托收款
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分为异地委托收款、同城委托收款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特点:方便灵活、适用面广、不受金额起点限制等特点,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适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及分散的事业性收费结算,在同城、异地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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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账户管理

(1)单位结算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结算账户。
单位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结算账户。
(2)个人结算账户
个人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银行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等级,审慎确定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功能。
Ⅰ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
Ⅱ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
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
银行不得通过Ⅱ类户和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服务,不得为Ⅱ类户和Ⅲ类户发放实体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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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的定义

目前在进出口业务中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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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

汇款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是汇款业务中的四个基本当事人。
按汇款支付授权受的投递方式划分,汇款业务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信汇的费用比电汇低廉,但因支付凭证邮寄时间较长而收款较慢,故采用者较少。票汇和信汇一样需要邮寄,时间较长,收费较低。汇票本身是一张独立的票据,可以对其进行背书而实现流通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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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托收意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
(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2)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方式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即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还可以有提示行和需要时的代理两个其他当事人。

提示行,是按托收指示中的交单条件要求付款人付款或承兑赎单的银行。提示行的主要责任有核查汇票上承兑的形式、受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的通知时毫不延误地通知托收行等。
需要时的代理是指委托人为了防止付款人拒付发生无人照料货物的情形,而在付款地事先指定的代理人。
托收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和直接托收。
跟单托收按金融单据是否随附商业单据分为两种:
一种是金融票据随商业单据的托收,这种托收是凭汇票付款,其他单据是汇票的附件,起“支持”汇票的作用。
另一种是商业单据不附金融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按其交单方式,分为凭承兑交单与凭付款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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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请求,开出一项凭证给出口商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或者承兑并付款、或者议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请求和指示,授权出口商凭所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款,并保证向出口商或其指定人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
按进出口可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
按开证行保证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现在银行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
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商业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上是跟单商业信用证。
按信用证项下的权利是否可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大多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按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按是否可循环使用可分为循环信用证和不可循环信用证。
按是否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
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买卖。
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能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
信用证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当事人为三个: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还可能出现保兑行、通知行、被指定银行、转让行和偿付行等。
在国际贸易中,开证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
开证申请人(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开立信用证的义务、付款责任、得到合格单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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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业务的定义

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按地域划分,清算业务可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
常见的清算模式有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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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联行清算

根据交易行是否属于同一银行分为系统内联行清算和跨系统联行往来。
同一家银行的总、分、支行间彼此互称为联行。
跨系统联行往来是指结算业务发生在两家不同的银行间的清算业务。跨系统联行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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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清算

国际银行间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国际清算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综合性、服务性、国际性的基础业务,随着国际支付业务的日益发展,它对国际银行业务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清算的类型主要分为内部转账型和交换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