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山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9月5日至9月15日,网上缴费时间9月5日至9月16日,资格审核方式:考后审核,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4日至11月9日,具体报名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36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
考试设置“考全科”和“免一科”2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
二、考试时间
11月8日
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9日
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考点考场统一安排,部分考点设在太原市周边学校或高校,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9月5日至9月15日
2.网上交费:9月5日至9月16日
3.准考证打印:11月4日至11月9日
4.成绩查询:2026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5.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网上报名”栏目或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link.233.com/26527/rsks/)“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三)报考范围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 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注册消防工 程师资格考试:
1.“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 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2.“免一科”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五)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报考条件中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
3.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其工作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六)告知承诺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在报名期间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配合资格审核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七)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20〕563号)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其中考务费上缴国家考试单位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9元;省组织考试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
(八)票据领取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山西省财政厅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
五、考试大纲
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link.233.com/20375)或者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link.233.com/17315/article/20675)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答题前应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对于违纪应试人员,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会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栏目查看。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管理
(一)电子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领取
纸质资格证书核发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用网上申请邮寄的形式。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山西地区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发放”栏目,点击“申请证书邮寄”,提交证书邮寄申请。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咨询电话
(一)网报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7577
(二)资格审核及报考条件咨询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0351-8613319
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0352-7936543
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0353-5698131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0355-2186299
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0356-2305023
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0349-2169812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0350-8638683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0354-8592717
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0358-8221690
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0357-2215711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0359-2281322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拨打以上电话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时,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无法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怎么办?
(一)自行找回:
1.在报名平台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名找回”或“密码找回”按钮,选择“预留问题”、“短信验证码”两种方式进行找回。
2.点击“其他登录方式”中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手机上下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安装并申领网络身份认证凭证,扫描二维码登录。
3.点击“其他登录方式”中的“人社政务平台”,通过打开掌上“12333”APP,使用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
(二)申请找回:如报考人员忘记注册时“预留问题”答案、注册手机号码也不再使用,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https://link.233.com/26527/rsks/),点击栏目“常见问题”,查看“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找回。
二、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是否可以进行变更?
不可以更改。请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如之前填写个人信息时,姓名错误,身份证号正确,报名系统会提示“证件号码已注册”,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步,即可完成重新注册。
报名时请仔细核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结束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将无法变更。参加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所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照片上传错误,是否可以更改照片?
可以更改。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保存信息,本人再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电子照片(拷贝到U盘)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修改照片须本人到现场申请修改,不能代办。申请修改照片须在报名期间,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四、报名时,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更改?
可以更改,但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增减、报考级别。未缴费前,可以自行在网上修改。已完成报名缴费的,不能自己修改,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报名期间可以申请变更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五、所学专业、学历是否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具有的条件,能否报名参加考试?所填报名信息能否通过考后资格审核?
这些问题须咨询所报考试(专业)的资格审核单位,由资格审核单位了解个人情况后进行解答。咨询电话可以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查看所报考试公告下方“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咨询所报考试的资格审核单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自身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条件,须符合所报考试的报考要求,如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考试的报考要求有疑问,请在报名前咨询所报考试(专业)资格审核单位,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或被取消。 此项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资格审核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审核意见为准。
六、报名表有什么作用?
“报名表”考生自行选择打印,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考生留存备查。
七、合格成绩后,中途能否更换报考级别?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合格”科目的,需更换报考级别,应先咨询考试机构成绩管理部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确认可以更换后,再进行报考。如未进行咨询确认,已通过的合格科目成绩有可能被取消。
八、报名缴费后,能退费么?
可以退费。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办理退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办理退费。
报名期间可以申请退费,办理退费后,本次报名期间无法再次报名,报名结束后不能办理退费。参加考试时,因报名时错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导致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不能办理退费;因错填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不能办理退费。
九、报名缴费后,发现少报或漏报了,能增加考试科目数量么?
不能增加。考试报名期间,每人只能报名一次,未缴费前,可自行修改。缴费成功后,不能自行修改,不能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但可以到现场办理同级别报考科目的变更(注:须缴费金额一致)
十、准考证打印后,发现有的信息填写有误,可以申请更正么?
可以申请更正。但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地、报考级别、报考科目增减。应试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前(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前(工作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考试结束后,不能办理信息更正。
十一、在报名时,以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但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没有及时申请下来,怎么办?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可临时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网站,完成报名。事后须继续在学信网完成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申请,必备待查。
十二、在报名时,报名方式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名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完成报名,可以不上传么?
不可以。根据国家考试的相关要求,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 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待报名系统对其上传资料核查通过后,才能完成报名(本环节只是核查报考人员上传资料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不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均须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资格审核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审核意见为准。
十三、如何领取发票?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如在领取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0351-7337577(转财务科)进行咨询,或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科(516室)了解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
十四、考试成绩发布后,和自己预期不一致,是否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可以申请复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404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或拨打成绩复查咨询电话0351-7337577(转考务四科)了解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及复查时限。
十五、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哪里?
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17-1号,咨询电话:0351-7337577。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原文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相关推荐:
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信息表填写攻略,手把手教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