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江苏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9 :00—9月14日16 :00,网上缴费时间8月25日—9月16日,资格审核方式为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日—6日,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 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3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 一)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 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56 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
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 二 )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 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 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 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 三)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
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附件2)执行。
( 四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五)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
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其截止 日期为2026年12月31 日。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 日期为2026年8月25 日9 :00—9月14 日16 :00.网上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 promise.html ),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 体 操 作方 式 参 见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考 生 问 答 栏 目 内 容(http://link.233.com/28357/question/1525.html )。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 PDF 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机构做好上述人员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 Guide/740.html )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照片格式。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 1 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 25mm×35mm ,像素 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 白色。对于 2018 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5日—9月16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 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2日—6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 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http://link.233.com/10112/art/2021/3/ 5/art_57268_9690677.html ),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http://www.cpta.com.cn/notice/1642.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 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录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 1 )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并上传相应 PDF 格式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件,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 二)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截至2026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 html)将在 2027 年 1 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7年 2 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 /col57253/index.html )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发布审查结果起 7 个工作 日 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 3)。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详见江苏人事考试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服务指南-证书领取相关问题说明(http://jshrss.jiangsu.gov. cn/art/2013/3/18/art_57259_6839194.html)。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 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 )为准 ,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 )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的通知公告。
十二、其他事项
(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1.2026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 .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6 年 7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2026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项 目 | ||
8 月 25 日 9 ∶00— 9 月 14 日 16 ∶00 | 各考区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 ||
9 月 17 日前 | 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 ||
8 月 25 日—9 月 16 日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9 月 25 日前 |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 ||
11 月 2 日—6 日 | 报考人员登录“ 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 ”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 ||
11 月 6 日 | 各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 | ||
考试 |
11 月 7 日 | 上午 | 09 ∶00—11 ∶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下午 | 14 ∶00—16 ∶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11 月 8 日 | 上午 | 09 ∶00~12 ∶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
11 月 9 日前 | 各考区答题卡送省 | ||
11 月 23 日前 | 省人事考试中心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 | ||
2027 年 1 月下旬 | 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 ||
2027 年 2 月上旬 | 资格审查,确定证书领取人员 | ||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 3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 、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12333 、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 、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请登录 https://rsj.taizhou.gov.c n/ztzl/tzsrsksfwpt/index.html“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81880029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9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0600050 、8060005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原文标题:关于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