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6年浙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方式:考后审核,报名通知中未提到资格审核是否查社保,但在往年的浙江一消考后审核通知中明确提到会查社保,以2025年通知为例:
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一)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link.233.com/12515查询下载);
(四)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需分别提供相关证明);
(五)在相关单位达到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社保证明;
(六)“免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消防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相关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报考免试级别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消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