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计360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3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91-12333、0991-4650800
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2026年1月20日
附件: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pdf
原文标题: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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