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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2-25 13:40:29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专业技术力量和消防技术资源优势,提升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效,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陕建消发〔2023〕34号)有关规定,原2022-2025年度专家库即将届满,省住建厅决定公开遴选2026-2028年度新一届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本次专家遴选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有申报意愿的申报人,应在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填报相关资料(省住建厅官网-政务服务-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专家库入库申请)。

(三)申报人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当地住建部门或本人所在单位(省内及驻陕有关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出具的推荐函扫描件一并上传至附件栏。

二、工程行业及专业方向

工程行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煤炭矿山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与通讯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民航工程、航天与航空等。

职称专业方向:建筑、建筑学、建筑工程、总图、结构、暖通、电气、自动化、给排水、设备安装、化工、燃气、桥隧、消防等。

三、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

3.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设消防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业务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时存在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4.年内多次不服从住建部门工作安排的。

四、有关要求

(一)按时填报资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在2026年1月16日18:00前填报完毕,填报资料应全面真实有效。此次申报不接受纸质资料,逾期后不再受理。

(二)严格审查资格。省住建厅将对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如申报人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将对其本人及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人入专家库资格。

(三)规范遴选程序。省住建厅汇总申报情况后将充分听取各地住建局意见,从中优选确定入库专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公布。

(四)服从工作要求。选定入库的专家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缺席住建部门组织的会议、安排的工作达3次以上的,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予以退出。

联系方式:029-63915725

邮箱:sxszjtxfc@126.com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3日

原文标题:关于遴选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原文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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