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消防工程师 > 考试报考 > 政策法规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12-09-27 14:23:00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热点:消防工程师试题库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一次过:告别盲目备考,老师为您讲解90%必考点,详解六大法规,增设三合一模块教学!点击进入>>


扫一扫,随时随地学习,海量试题等你做!

添加一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一级消防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一级消防学霸君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一级消防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