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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与聘用有哪些区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必看!

来源:233网校 2019-05-30 10:42:00

聘用是企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不管是兼职还是全职,确定劳务关系后,即可称之为聘用关系的建立。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一般企业在找人或找证时,也是先签订聘用协议,注册登记后方支付尾款,目前官方唯一公示网网站是http://link.233.com/18143,是否注册成功,一查便知,希望考友们多留意该网站信息。

注册又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初始注册指的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初次注册。

延续注册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册日期到期,消防工程师可以进行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

重新注册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销,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重新注册。

由于市场不可抗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在2017年10月1日前都是临时资质,目前临时资质中使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均为《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实施前聘用的,公安部消防局官网发布了2017年第四季度(截止12月底)执业信息表,共2771人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约占总持证人数的28%左右。这些受聘于临时资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执业,其注册方式也属于临时措施,无注册号,一般采用登记的方式,比如广东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更新的400多位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只能看到登记号和聘用单位等信息,无法查询执业信息及继续教育等情况。

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的通知》,临时资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日,届时临时资质作废,应申请正式资质,并聘用相应数量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完成注册手续后方可继续执业。

目前正式资质和正式消防工程师都很少,随着临时资质的即将到期,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了找人找证。比如宁夏和天津的临时资质有效期是本月底,黑龙江的临时资质有效期是6月30日,河南、湖南、浙江、北京、辽宁等省份的临时资质有效期是12月31日。

同时,多省市地区也已开始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专家库,正式资质的审批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序幕已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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