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注册流程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简化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流程、缩减申报资料数量,通过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www.shhxf119.com)实现注册过程一网通办、不见面许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二)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四)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12
二、业务范围及要求
一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包括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二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是取得资格证书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
三、办理时限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线申请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注册决定的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10日。
四、注册流程
(一)注册账号。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账号。
(二)材料提交。注册消防工程师应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申请材料要满足《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需要提交材料》(见附件),需打包成RAR或ZIP格式,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三)材料受理。自治区消防部门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后进行受理。同时,申请人将相关纸制申请资料寄送到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消防工作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邮编:010070,联系电话:0471-5318314)。
(四)注册审批。自治区消防部门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受理的注册资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审批。
(五)执业印章和注册证书的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领取或邮寄送达。需要邮寄送达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邮寄送达申请》。
(六)业务咨询。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在“系统”首页右侧“操作指南”固定栏查看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等。在使用时,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进入本人账号查阅注册审批信息,系统操作上的问题可通过“系统”首页“我要咨询”栏进行咨询,业务审批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471-5318314。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2月19
官方原文链接: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article.jsp?article_Type_id=ad22b3b4-55b2-11e7-aa80-00163e0dbe74&weizhi=&menuId=01&article_id=e97f747b-f698-4202-befb-0a0d85413f07&provinc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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