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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

来源:233网校 2024-05-01 11:22:07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消防安全责任:

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延升小知识:

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求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实施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4)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等消防组织;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组织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综合预案并开展演练;

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鼓励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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