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提高和检验学员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其主要目标是提高学员专业素质,为加强对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科(专升本、高起本)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办法
  (一)毕业论文初评成绩在良好及良好以上者,必须参加答辩。 
  (二)各二级学院(函授站)协调和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报成教院教务部。 
  (三)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由3位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员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并推举一个教师任答辩小组长,答辩小组长主持整个答辩工作并监督答辩过程。 
  (四)成立论文评议委员会,负责评议学员论文总评成绩。若一个专业的答辩人数较多,则可安排若干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一个专业有三个及以上答辩小组的,则答辩小组组长组成该专业的论文评议委员会;其它则由答辩小组成员组成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主任由毕业论文总负责老师担任。 
  (五)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不得随意请假或缺席。 
  (六)答辩程序: 
  1、学员首先介绍自己论文(设计)的主要思想和研究成果(不超过5分钟)。 
  2、答辩小组教师提问。 
  3、学生当场回答老师的提问,记录员记录问题及答辩过程。 
  4、答辩老师先各自给出学生答辩成绩(等级制),然后综合整体答辩状况,由答辩小组集体商定给出学员后的答辩成绩。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人员负责材料填写,按学号程序整理,并交教务部归档。 
  二、毕业论文成绩确定办法
  (一)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由指导教师确定初评成绩,成绩分为、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并写出评语。 
  (二)论文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集体商议确定;论文总评成绩由论文评议委员会根据初评成绩及其答辩成绩综合确定;没有参加答辩的学员论文总评成绩由论文评议委员会评议确定。 
  (三)毕业论文成绩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10%,良好成绩者比例控制在30%左右,中等成绩者比例控制在30%左右,合格成绩者的比例控制在30%左右。 
  (四)应该参加论文答辩而没有参加的学员毕业论文总评成绩降至良好以下。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正常毕业。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意见
  (一)答辩成绩标准---(90-) 
  1、观点正确,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2、能合理准确地使用某一研究方法。 
  3、能很好地把握论文的研究内容。 
  4、完整地回答教师的问题。 
  5、对论文论点有补充、发挥。 
  6、表达清楚、准确,有逻辑性,基础知识扎实。 
  (二)答辩成绩标准---良好(80-) 
  1、观点正确,并有一定的独到之处。 
  2、能基本合理的使用某一研究方法。 
  3、对论文研究的内容能基本把握。 
  4、能够针对教师的提问回答问题。 
  5、表达清楚、准确。 
  答辩成绩标准---中等(70-) 
  1、观点没有原则性错误。 
  2、对论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有所把握。 
  3、基本能够回答教师提出问题,没有原则性错误,但说服力不强。 
  4、基本概念没有原则性错误。 
  5、表达的情况尚可。` 
  答辩成绩标准---及格(60-) 
  1、观点基本正确。 
  2、对论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不太熟悉。 
  3、基本能够回答教师提出问题,但说服力不强。 
  4、基本概念没有原则性错误。 
  5、表达较差。 
  答辩成绩标准---不及格(-59) 
  1、观点有原则性错误。 
  2、对论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根本不熟悉。 
  3、不能够回答教师提出问题。 
  4、基本概念有原则性错误。 
  5、表达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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