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的要求,保证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
第三条:学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学校对成人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以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成人招生办公室职能如下:
(1)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市、分专业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通过各种渠道,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成人教育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等,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文件通知,通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给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我校2008年面向北京、河北、内蒙、甘肃、新疆、安徽、宁夏、黑龙江、江苏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收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学生1950人,招生范围为面向社会招生;
第四章 学习形式、学制、年限
第十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学习形式有:业余和函授两种;
第十一条:按国家有关规定,成人教育的学制: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十二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短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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