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成人高考>成考指导>招生简章

2015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15年8月25日
导读: 2015年辽宁成人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至23日。

  2015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由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由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组织实施。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2015年在辽宁省招收新生,均应参加辽宁省在教育部组织下的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在辽宁省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调整,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下达后,列入《辽宁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决定,从2007年起,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和招生政策之外,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参加成人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的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根据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5]145号),确定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为招生院校,分地区教学。招生计划列入2015年国家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招收本科学员共600名,学制为业余三年。其中临床医学专业由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各承担200名;护理专业200名,由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承担。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省招考办单独划线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推荐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4、根据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中医函字[2015]79号),确定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招收专科学员共500名,学制为业余三年,由辽宁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担教学工作。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省招考办单独划线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县、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并推荐,报辽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5、免试生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4)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

  (5)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的考生。

  (6)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的考生。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省招考办报名。

  (二)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至23日。

  2、报名程序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阅读了解报名考试录取政策和规定后,进行考生预报名信息注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选定报名确认地点后提交并保存,然后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记录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报名确认地点;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2)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肄业证书原件或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确认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拍摄电子照片,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点负责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考生本人和报名确认点各留一份备查。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均视为放弃成人高考报名。

  3、符合免试生报名条件(5)(6)条的考生报名程序与考试生相同,资格审查由所报考的学校在网上同步进行。

  4、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学历(学籍)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相关内容请登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lnxlrz.org),学历认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电话:024-26901808。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及本科肄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进行学籍校验后,可以报考。

  5、报考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专业定向培养的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必须报考定向培养招生的专业。

  6、网上缴费的考生,在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未取得考试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四)志愿填报办法

  1、学校志愿分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两个层次。

  (1)专升本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一个高起本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一个高起专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3)高起专的考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2、我省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院校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分别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向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的原则为:

  (1)高起本和专升本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必须与原报志愿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

  (2)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五)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本科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3日8:00—20:00。

  专科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2日8:00—20:00。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5年10月15日—25日,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的文科和理科数学考试科目,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各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考试科目为:

  ①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及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类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等八个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见附件2。

  4、专业加试

  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决定,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其专业科目及相关加试内容必须于9月7日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前,在辽宁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向考生公布,并在本学校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说明本学校成人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成人高考录取前报送省招考办。

  (二)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24日

10月25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 (高起本理科)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24日

10月25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一)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二)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民法 医学综合

14:30—17:00

外语

  (四)考试组织

  1、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省招考办负责全国成人高考辽宁省考区的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各市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各考点考试的考务工作。

  2、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必须学习《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表明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除告知其违规外,还同时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考试期间,所有考点全程使用电子监控录像,并将录像刻制硬盘同成人高考试卷一起送省。考试结束后,各市和省将立即组织专人对监控录像资料进行全程回放审查,对在监控录像资料中发现的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通知。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可通过168信息台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使用教育部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录取期间,成人高等学校和省招考办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医学类、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独划线。

  (四)投档原则

  1、根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根据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课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3、艺术类、体育类和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在文化课统考与加试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4、农、林、水、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征集志愿

  本科(高起本、专升本)和专科报考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招考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省招考办在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录取工作。

  (六)录取时间

  1、录取工作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0日。

  2、本科(高起本和专升本)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12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3日8:00—20:00。

  3、专科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2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2日8:00—20:00。

  2015年12月31日考生查询征集志愿录取信息。

  (七)录取审核

  1、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向省招考办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招生学校根据省招考办审核的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印章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168信息台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正式录取的考生,学藉变动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4、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单科生和套读生。

  5、考生健康情况由招生学校按专业要求负责检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健康情况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应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一)教育部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获得地级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7、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由市侨办、台办出具的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9、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烈士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0、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1、边疆、山区、牧区(我省系指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康平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新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宽甸县)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资格审查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12、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资格审查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1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4、对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二)辽宁省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出具团省委和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后,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3、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不含医学类专业)。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4、报考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考生,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推荐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在现场确认时,

  依据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报考辽宁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护理专业成人学历教育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报考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专业定向培养的考生,由县、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并推荐,报辽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在现场确认时,依据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2015年度辽宁省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专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考学员汇总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7、对报考辽宁支柱和传统产业即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足时,可降分投档。

  8、大连工人大学面向农民工招生,由大连市总工会向农民工数量较为集中的大连市企业分配指标,由企业工会向大连工人大学推荐农民工参加成人高考,定向培养。学习形式为脱产或业余,学制2年或2.5年。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大连市总工会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符合以上两项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成人高等学校照顾政策审核工作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审验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省市招考办于2015年10月9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各市招考办网站,对享受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进行信息公示,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招生经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高中起点升本科报名考试费为120元,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90元。

  九、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106 中国语言文化
050107 应用语言学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韩国语
050250 塞尔维亚语 050251 克罗地亚语
050252 挪威语 050253 丹麦语
050254 冰岛语 050255 翻译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305 传播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60106 文物保护技术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6 维医学 100802 中药学
100804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805 藏药学
100806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11 蒙药学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50303 广告学 050306 媒体创意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050422 艺术学 050423 影视学
050424 广播影视编导 050425 书法学
050426 照明艺术 050427 会展艺术与技术
050428 音乐科技与艺术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三、法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法
030103 知识产权 030120 监狱学
0302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家政学 030304 人类学
030305 女性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402 国际政治 030403 外交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030405 国际文化交流
030406 国际政治经济学 030407 国际事务
030408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409 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30504 火灾勘查
030505 禁毒学 030506 警犬技术
030507 经济犯罪侦查 030508 边防指挥
030509 消防指挥 030510 警卫学
030511 公安情报学 030512 犯罪学
030513 公安管理学

政治

英语

民法

  四、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202 卫生检验 1002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4 营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麻醉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304 医学检验 100305 放射医学
100306 眼视光学 100307 康复治疗学
100308 精神医学 100309 医学技术
100310 听力学 100311 医学实验学
100312 医学美容技术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02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0505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0701 护理学

政治

英语

医学综合

  五、教育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学前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小学教育 040106 艺术教育
040107 人文教育 040108 科学教育
040109 言语听觉科学 040110 华文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 040204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040206 运动康复与健康

政治

英语

教育理论

  六、农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茶学
090105 烟草 090106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7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8 应用生物科学
090109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201 草业科学
090301 林学 090302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0903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090401 园林 09040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4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501 动物科学 090502 蚕学 090503 蜂学 090601 动物医学 090602 动物药学 090701 水产养殖学 0907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7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政治

英语

生态学基础

  1. 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地理科学类、

  心理学类以及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20105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 贸易经济
020107 保险 020108 环境经济
020109 金融工程 020110 税务
020111 信用管理 020112 网络经济学
020113 体育经济 020114 投资学
020115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 海洋经济学
020117 国际文化贸易 100801 药学
100803 药物制剂 100807 应用药学
100809 海洋药学 100810 药事管理
110101 管理科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3 工业工程 110104 工程管理
110105 工程造价 110106 房地产经营管理
110107 产品质量工程 110108 项目管理
110109 管理科学与工程 110201 工商管理
110202 市场营销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110207 商品学
110208 审计学 110209 电子商务
110210 物流管理 110211 国际商务
110212 物业管理 110213 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 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 资产评估
110216 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 商务策划管理
110301 行政管理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10304 土地资源管理
110305 公共关系学 110306 高等教育管理
110307 公共政策学 110308 城市管理
110309 公共管理 110310 文化产业管理
110311 会展经济与管理 110312 国防教育与管理
110313 航运管理 110314 劳动关系
110315 公共安全管理 110316 体育产业管理
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 110402 农村区域发展
110501 图书馆学 110502 档案学
110503 信息资源管理
040301 农艺教育 040302 园艺教育
040303 特用作物教育 040304 林木生产教育
040305 特用动物教育 040306 畜禽生产教育
040307 水产养殖教育 040308 应用生物教育
040310 农业建筑与环境控制教育 040312 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040313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040314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040315 机电技术教育 040316 电气技术教育
040317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40318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40319 制浆造纸工艺教育 040320 印刷工艺教育
040321 橡塑制品成型工艺教育 040322 食品工艺教育 040323 纺织工艺教育 040324 染整工艺教育 040325 化工工艺教育 040326 化工分析与检测技术教育
040327 建筑材料工程教育 040328 建筑工程教育
040329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0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040332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40333 烹饪与营养教育 040334 财务会计教育
040335 文秘教育 040336 市场营销教育
040337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070701 地理科学
07070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070704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401 环境科学
071402 生态学 071403 资源环境科学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3 生物信息学 070404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5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70406 动植物检疫
070407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08 医学信息学
070409 植物生物技术 070410 动物生物技术
070411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 生物安全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八、工学、理学类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501 天文学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地球与空间科学 070803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003 海洋管理 071004 军事海洋学
071005 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2 微电子学
071203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4 科技防卫
071205 信息安全 071206 信息科学技术
071207 光电子技术科学 071301 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 071601 统计学
071701 系统理论 071702 系统科学与工程
080101 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
080103 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0105 资源勘查工程 080106 地质工程
080107 矿物资源工程 080108 煤及煤层气工程
080109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0201 冶金工程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06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207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208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2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10 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 080211 稀土工程
080212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080213 生物功能材料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303 工业设计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305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080306 车辆工程
080307 机械电子工程 0803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309 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 0803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11 制造工程 080312 体育装备工程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2 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0503 工程物理 080504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5 能源工程及自动化 080506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080507 风能与动力工程 080508 核技术
080509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自动化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4 通信工程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0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9 信息工程
080611 软件工程 080612 影视艺术技术
080613 网络工程 080614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080615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616 光电信息工程
080617 广播电视工程 080618 电气信息工程
080619 计算机软件 080620 电力工程与管理
080621 微电子制造工程 080622 假肢矫形工程
080623 数字媒体艺术 080624 医学信息工程
080625 信息物理工程 080626 医疗器械工程
08062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628 数字媒体技术
080629 医学影像工程 080630 真空电子技术
080631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632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634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0701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080706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0707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0708 景观建筑设计 080709 水务工程
080710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08071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071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0713 景观学
080714 风景园林 080724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0801 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08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804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80805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080901 测绘工程
0809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0903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1001 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
081003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1004 灾害防治工程
081005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006 环境监察
081007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 化工与制药
081104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5 资源科学与工程
081201 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207 物流工程 081208 海事管理
081209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081210 交通建设与装备
0813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1402 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
081404 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407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1408 酿酒工程 081409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1410 轻工生物技术 081411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081412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413 数字印刷
081414 植物资源工程 081415 粮食工程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1504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1505 航空航天工程 081506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81507 航天运输与控制 081508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81601 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1603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081605 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081606 信息对抗技术
081701 工程力学 081702 工程结构分析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19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1904 农业水利工程 081905 农业工程
081906 生物系统工程 082001 森林工程
0820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003 林产化工
082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082103 安全防范工程 082104 交通管理工程
082105 核生化消防 082106 公安视听技术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十、省、市招考办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110031

(024)86981010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110002

(024)22700663

大连市招生办

大连市西岗区新华街121号

116011

(0411)84643196 83689053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114005

(0412)2663010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顺城区将军街辉南路41号

113006

(024)3996965

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117000

(024)42843519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118000

(0415)2536770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115003

(0417)2801339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解放路

121000

(0416)2801339

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0418)6010041

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新兴街72号

111000

(0419)3667785

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

112000

(024)79792817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凌河街四段483号
(教育局办公楼)

122000

(0421)2620661

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西段52号

124010

(0427)2811915

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号

125000

(0429)3100306

  备考辅导:2015年成考考试大纲  2015成考专升本冲刺专题

  报名指南: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专题/报名答疑/指南 招生简章专题 考试教材

  交流:移动客户端下载(APP)  成人高考QQ群 个人微信:xishiazaz

  网校:2015年成人高考VIP辅导班全新上线   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