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处理应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2 400 000
贷:投资收益 2 400 000
【扩展】假定投资时,被投资方可辨认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一致,则需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整,如下例:
【例7-13】甲公司于20×4年12月25日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购买价款为2 000万元,并自取得股份之日起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投资日,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除下列项目外,其账面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单位;万元)。
账面原价已提折旧公允价值预计使用年限
存 货500 700
固定资产1 0002001 20020
无形资产600 80010
小 计2 1002002 700
假定乙公司于20×5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资时的账面存货有80%对外出售。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
甲公司在确定其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时,应在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响进行调整(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调整后的净利润
=600-(700-500)×80%-(1 200-1 000)÷20-(800-600)÷10
=600-160-10-20=410(万元)
甲公司应享有份额=410×30%=123(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230 000
贷:投资收益 1 230 000
【例7-14】A企业持有B企业30%的股份,当期B企业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600万元,除该事项外,B企业当期实现的净损益为3 200万元。假定A企业与B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亦相同。不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A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 400 000
贷:投资收益 9 600 000
资本公积 1 800 000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分为四类情况:
1.对子公司的投资;
2.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3.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上述三类投资的减值,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处理,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4.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计提减值处理,计提的减值也不允许转回。
总结:所有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都不允许转回。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基本分录:(分录中数据为假定数据)
借:银行存款 12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
投资收益(倒挤) 300
如果是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则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应按照处置比例结转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