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一)概念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度量一组代表性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变动程度的相对数,用来反映城乡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变动情况,报告期为月度。
(二)主要作用
1.反映通货膨胀(紧缩)的程度。
(1)按年度计算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率通常被用来反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的程度。
(2)严格地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生产价格指数并不等于通货膨胀率,但可以看出价格变动的大趋势。
2.用于国民经济核算。
(1)在GDP核算中,通常使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及分类指数对相关现价总量指标进行缩减,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
(2)实现不同时期经济指标之间的可比,从而计算不变价增长速度。
3.用于计算货币购买力。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倒数通常被视为货币购买力指数,即货币购买力的变化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成反比关系。
(三)编制方法
1.确定调查目录
我国统计部门抽选一组居民经常消费的、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有代表性的、固定数量的商品和服务,统称为“商品篮子”。
2.调查的范围
(1)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价格调查网点。
(2)由于人口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差距,大中城市要明显多一些,小城市和县相对少些。
3.调查的商品
(1)在每个价格调查网点选择确定要调查的商品,即代表规格品。
(2)选取代表规格品的原则
①消费数量较大,供应相对稳定,生产和销售前景较好。
②选中的工业消费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有注册商标、产地、规格、等级等标识。
③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有较强的代表性。
4.价格调查方法
(1)通过手持数据采集器,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的方法直接调查。
(2)各地可利用被调查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辅助采价,也可从互联网采集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3)调查频率
①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服务):每5天调查1次价格。
②一般性商品(服务):每月调查2次价格。
③部分服务项目:每月调查3次价格。
④国家或地方统一定价的商品(服务)或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服务):每月调查1次价格。
5.权数的设置
权数显示出“商品篮子”中每一类商品或服务在居民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一般用百分比来表示。
6.价格指数对比基期
(1)我国从2000年开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由每月变动对比基期改为固定对比基期,居民消费价格首轮对比基期定为2000年,即以2000年平均价格为基期价格。
(2)每5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
(四)计算方法
1.实践中,各国统计部门认为拉氏价格指数是一种较好的指数编制计算方法。
2.拉氏公式是将同度量因素(权数)固定在基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采用拉氏价格指数进行编制。
3.具体内容
(1)环比价格指数:报告月以上月价格为对比基期的月度价格指数。
(2)同比价格指数:报告月以上年同月价格为对比基期的月度价格指数。
(3)平均价格指数:报告期平均价格水平以上年同期平均价格水平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
(4)定基价格指数: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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