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构成形式及基本原则
构成形式 |
内容 |
计时工资 |
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时工资可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计时工资的特点是操作简单易行,适用于任何企业和工种 |
计件工资 |
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的工资,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计件工资的特点是能够使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联系起来 |
奖金 |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奖金是超额劳动报酬,按劳动者付出的超额劳动来支付,是对劳动者作出优异成绩的一种奖赏;奖金的种类很多,主要有: (1)超产奖;(2)质量奖;(3)节约奖;(4)安全生产奖 |
津贴和补贴 |
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的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一类补充性费用 |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
也称加班加点工资或加班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劳动;工作日是法定节日的,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工资,以及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本题中,春节属于法定休假日,而教师节则并非法定节假日。
正确答案: C
答察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 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 的工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 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劳动;工作日是法定休假日的,要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 300% 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 D
答察解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劳动;工作日是法定休假日的,要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中所讲的工资,指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保险福利费用及其他非劳动收入。
工资支付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工资支付的形式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支付的项目
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总额一般包括: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其他工资(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③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三)工资的部分扣除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领取足额工资,这是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①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③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扣除的其他费用。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也应当视为提供的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一)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形式。最低月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指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是指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社会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要考虑失业率水平;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四)违反劳动标准的法律责任
(1)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责任
(2)违反年休假规定的法律责任
(3)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责任
(一)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且应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清偿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三)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该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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