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注册会计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法学习笔记

2021注会《经济法》第四章高频知识点:委托合同

来源:233网校 2021-07-01 09:08:58

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战役已经打响,很多小伙伴已经在前进的路上了。出题都是以教材为核心的,考试就是一个多做题、多做题、多做题的过程。233网校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章节高频知识点,希望大家都顺利通过考试。 添加学霸君微信【ks233wx11】,2021我们一起过!

【注册会计师章节习题】【历年真题】【教材精讲视频免费看】

点击领取>>2021版注册会计师干货笔记

《经济法》第四章高频知识点:委托合同

1、概念: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隐名委托

4、费用与报酬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3)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损失赔偿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6、委托合同的随时解除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纸质版章节真题免费领

2021,跟着学霸君一起拿下注册会计师!你还在等什么?快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11,一起进群学习吧!

1C57B98E31714037B5A88A7BFE48EDD2.png                    

扫码拉您进2021注册会计师备考微信群                    

一建APP                    

扫码下载APP在线刷题                    

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免费课程/新人优惠券 一键领取>>

提醒订阅:为了帮助大家及时获取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点击【下载233网校APP】,学霸君会及时给您推送提醒通知!

相关推荐:

2021年注册会计师章节模拟练习 | 会计分录|财管公式PDF下载版

重点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 好友组团PK答题

【提前备考】注会提前考?!如何备考才能稳步通关?别慌,233网校注会讲师“天团”,轻松带你过考,点击试听>>

距2024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

114

立即提分

考试圈子
  • 注会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注会新闻页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