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刚刚落幕,2023考试预习备考现在开始,233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考生们需要掌握的预习知识点,快跟着小编一起来打卡学习吧!
一、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一)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在这种支付方式下,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由财政部门发出支付令,再由代理银行经办资金支付。
单位应于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 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同时计入相关支出或增记相关资产。
年度终了, 单位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并增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单位在发生实际支出时,作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会计处理。
(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在这种支付方式下,单位申请到的是用款限额而不是存入单位账户的实有资金,单位可以在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再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
1、直接支付业务
(1)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3)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2、授权支付业务
(1)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2)按规定支用额度时,按照实际支用的额度: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末,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下年年初恢复额度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年末,政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6)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一)事业(预算)收入
1、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
(1)实际收到或应收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2)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2、采用预收款方式
(1)实际收到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2)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时:
财务会计:
借:预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
3、采用应收款方式
(1)根据合同完成进度计算本期应收的款项:
财务会计:
借:应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
(2)实际收到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4、其他方式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事业收入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二)捐赠(预算)收入和支出
1、单位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捐赠收入
2、单位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捐赠收入(差额)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取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应当按照“应缴财政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预算会计不作处理。单位接受捐赠人委托转赠的资产,应当按受托代理业务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预算会计不作处理。
3、捐赠(支出)费用——捐赠现金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的金额: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财务会计:
借:其他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三)债务预算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
1、借入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债务预算收入
2、计提利息时:
财务会计:
借:在建工程/其他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支付利息时:
财务会计: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偿还借款时:
财务会计: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预算会计:
借:债务还本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需要说明的是,单位从同级财政取得政府债券资金的,不应计入债务预算收入,应当在财务会计中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同级财政以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单位原有负债的,单位应当借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预算会计不作处理。
三、预算结转结余及分配业务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核算
1、财政拨款结转的核算
(1)年末: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贷: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贷:各项支出
(2)①按照规定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贷:累计盈余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
②按规定上缴(或注销)、调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归集调出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
③调整: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或相反)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或相反)
④改变用途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
贷: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
(3)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将“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年初余额调整、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4)年末: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转入
2、财政拨款结余的核算
(1)年末: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转入
(2)改变用途: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
贷: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
(3)按照规定上缴或注销:
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余——归集上缴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
(4)因差错调整: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或相反)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或相反)
(5)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将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结转转入)余额转入本科目(累计结余)。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的核算
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单位应当在预算会计中设置“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以外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的调整、结转和滚存情况。
(三)非财政拨款结余的核算
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单位应当在预算会计中设置“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四)经营结余、其他结余及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1、经营结余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在预算会计中设置“经营结余”科目。
期末,事业单位应当结转本期经营收支。根据经营预算收入本期发生额,借记“经营预算收入”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根据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年末,如“经营结余”科目为贷方余额,将余额结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2、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在预算会计中设置“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根据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结余”科目;同时在财务会计中按照相同金额,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然后,将“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