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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20 17:25:06
导读:山东临沂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已出!各主管部门须于9月16日以前将“服务平台”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须于9月17日前报送。评审收费参考(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可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2025年8月20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各主管部门须于9月16日以前将“服务平台”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须于9月17日前报送。评审收费参考(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可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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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沂河新区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新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4号)(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评审。

2.在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行,参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须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60分及以上),且考试成绩在5年有效期内(2021年至2025年)。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评审条件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执行。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资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时,可视同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

3.考核要求。取得现职称以来,近5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资历条件要求少于5年的,取得现职称以来,每年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业绩成果要求。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至少满足3项,填报的获奖、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超出截止日期的成果不得作为本年度职称申报依据。具体见《标准条件对照表》(附件2)。

5.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高级资格的,须完成近五年(2021年至202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6.依据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规定执行。

7.高层次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对照通知要求,自行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中“职称评审申报系统”,按照《网上填报注意事项》(附件3)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业绩成果,上传学历学位、年度考核、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职称评审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可参考《职称申报明白纸》(附件4)。

申报人为县区属单位的,业务咨询请联系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附件5)。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报送,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应按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审核推荐

1.审核材料。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在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人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纸质申报材料与“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是否一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人员公示。用人单位要在单位内部进行拟推荐人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服务平台”中逐级上报拟推荐人选,同时填写《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附件6)和《“六公开”监督卡》(附件7),与《职称评审表》等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可以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通过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及呈报部门(单位)审核

1.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服务平台”线上审核和纸质材料线下审核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各主管部门在系统审核通过前,必须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通过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等网站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通过审核聘用备案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聘文(聘书)逐一进行核实,并就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形成《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报告》。

(四)材料呈报

各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服务平台”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级评委会(系统内名称为“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将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8)按规定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证书发放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程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申报人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严肃认真做好本县区、本单位职称工作。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要求整改但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时间要求。各主管部门须于9月16日以前将“服务平台”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系统内名称为“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逾期系统将关闭呈报入口,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须于9月17日前报送。

2.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地点:临沂市沂河新区沂河路3号沂河新区管委会617室

联系电话:6010729

电子邮箱:yhxqrlzyk@163.com

附件:(详见下方)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2.标准条件对照表

3.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4.职称申报明白纸

5.县区人社部门职称业务咨询电话

6.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

7.“六公开”监督卡

8.纸质材料报送清单

9.推荐评审人员基本情况表

临沂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告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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