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历年高频真题考点汇总
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 1:招标采购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2022】【2023】
①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的总体策划; ②根据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
③细化项目参建各相关方的合同界面管理(包括工作范围界面、风险界面、组织界面、费用界面、
进度界面);
④合理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特点的合同计价方式。
考点 2: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2022】
①组织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②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 ③落实细化合同交底工作;
④及时进行合同跟踪、诊断和纠偏;
⑤灵活规范应对处理合同变更问题;
⑥开发和应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
⑦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和争议; ⑧开展合同管理评价与经验教训总结。
考点 3:合同计价方式
(1)单价合同【2020、2021、2024】
在工程"价"和"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均显公平。
【优点】多适用于在发包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
工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尚未确定、工作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投标人 只需对所列内容报出单价 ,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 ,利于尽早开工。
【缺点】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测量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且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 估算 ,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单价合同类型 量的风险 价的风险 特点
固定单价 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承担 适用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
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可变单价 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担 承包商的风险较小
(2)总价合同【2019、2020、2022】
①固定总价合同
【特点】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工作量及价格变动的全部风险,如项目漏报、工作量计算错误、费用
价格上涨等,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做充分的估计。对业主而言,
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通过把风险分配给承包商,业主承担 的风险较小。
2025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历年高频真题考点汇总
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 1:招标采购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2022】【2023】
①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的总体策划; ②根据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
③细化项目参建各相关方的合同界面管理(包括工作范围界面、风险界面、组织界面、费用界面、
进度界面);
④合理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特点的合同计价方式。
考点 2: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2022】
①组织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②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 ③落实细化合同交底工作;
④及时进行合同跟踪、诊断和纠偏;
⑤灵活规范应对处理合同变更问题;
⑥开发和应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
⑦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和争议; ⑧开展合同管理评价与经验教训总结。
考点 3:合同计价方式
(1)单价合同【2020、2021、2024】
在工程"价"和"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均显公平。
【优点】多适用于在发包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
工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尚未确定、工作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投标人 只需对所列内容报出单价 ,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 ,利于尽早开工。
【缺点】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测量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且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 估算 ,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单价合同类型 量的风险 价的风险 特点
固定单价 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承担 适用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
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可变单价 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担 承包商的风险较小
(2)总价合同【2019、2020、2022】
①固定总价合同
【特点】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工作量及价格变动的全部风险,如项目漏报、工作量计算错误、费用
价格上涨等,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做充分的估计。对业主而言,
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通过把风险分配给承包商,业主承担 的风险较小。
【适用范围】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承包商了 解现场条件、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 ,施工期较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②可调总价合同又称变动总价合同
【特点】市场价格变动等风险由业主承担,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 风险 ,但对业主而言 ,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适用范围】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可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签
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等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则 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等的变化 ,宜采用可调总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2020、2022】
【适用范围】通常仅适用于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迫(如抢
险救灾)的项目。
【对承包商的优点】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利润有保证,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基本都由
业主承担。但承包商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还可能通过提高工程成本而增加自身利润,不利于业 主的投资控制。
【对业主的优点】该合同计价方式可以简化招标、节省时间,不需等到设计图纸完成后才开始招
标和施工 ,实现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搭接。有利于缩短工期。
成本加酬金合同还可分为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可变酬金合 同等形式。
(4)合同计价方式总结 合同类型 适用范围 特点
单价合同 设计尚未完成、工程量尚未确定、工作内容
无需完整详尽 缩短招标时间、利于尽早开工、
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总价合同 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 , 图纸完整详细 总价包干 ,价格变动小
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
定 ,时间特别紧迫 简化招标、节省时间 ,缩短工期
发包人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可变>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固定)总价合同
考点 4: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1.组织做好合同评审工作【2022】
【合同评审内容】:①合法性、合规性评审;②合理性、可行性评审;③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 审;④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⑤合同风险评估。
2.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2020】
【合同实施计划内容】:①合同实施总体安排;②合同分解与管理策划;③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 建立。
3.落实细化合同交底工作【重点留意】
【合同交底内容】:①合同的主要内容;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及合同待定问题;③合同 实施计划及责任分配;④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⑤其他应进行交底的合同事项。
4. 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和争议【2024】
【适用范围】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承包商了 解现场条件、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 ,施工期较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②可调总价合同又称变动总价合同
【特点】市场价格变动等风险由业主承担,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 风险 ,但对业主而言 ,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适用范围】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可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签
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等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则 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等的变化 ,宜采用可调总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2020、2022】
【适用范围】通常仅适用于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迫(如抢
险救灾)的项目。
【对承包商的优点】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利润有保证,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基本都由
业主承担。但承包商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还可能通过提高工程成本而增加自身利润,不利于业 主的投资控制。
【对业主的优点】该合同计价方式可以简化招标、节省时间,不需等到设计图纸完成后才开始招
标和施工 ,实现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搭接。有利于缩短工期。
成本加酬金合同还可分为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可变酬金合 同等形式。
(4)合同计价方式总结 合同类型 适用范围 特点
单价合同 设计尚未完成、工程量尚未确定、工作内容
无需完整详尽 缩短招标时间、利于尽早开工、
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总价合同 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 , 图纸完整详细 总价包干 ,价格变动小
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
定 ,时间特别紧迫 简化招标、节省时间 ,缩短工期
发包人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可变>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固定)总价合同
考点 4: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1.组织做好合同评审工作【2022】
【合同评审内容】:①合法性、合规性评审;②合理性、可行性评审;③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 审;④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⑤合同风险评估。
2.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2020】
【合同实施计划内容】:①合同实施总体安排;②合同分解与管理策划;③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 建立。
3.落实细化合同交底工作【重点留意】
【合同交底内容】:①合同的主要内容;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及合同待定问题;③合同 实施计划及责任分配;④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⑤其他应进行交底的合同事项。
4. 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和争议【2024】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 照合同的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接到对方索赔后,应严格审核对方提出的 索赔要求,分析索赔成立条件和理赔依据并及时处理,同时,应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5.开展合同管理评价与经验教训总结
【合同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合同订立情况评价;②合同履行情况评价;③合同管理工 作评价;④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评价;⑤其他经验和教训等。
考点 5: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2020、2021】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考点 6:合同法律关系主体【2018、2019、2021、2022】
1.自然人
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分类 内容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 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法人 项目 内容
成立的条件
(重点掌握☆)
1.依法成立
2.有名称、组织机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财产或者经费(物资基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4.有法定代表人(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代表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社、村委会、居委会等
工程运用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 ,也可以不是法人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注意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3.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如:法人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银行分 行、支行)等。(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
考点 7:合同法律关系客体【2020、2022】
客体 内容
物(财) 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货币
行为 勘察设计(工作) 、监理工作、施工安装、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等
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专利权、工程设计(作品) 、文学作品等
考点 8: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场和事实 ,就是法律事实 ,包括行为和事件。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 照合同的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接到对方索赔后,应严格审核对方提出的 索赔要求,分析索赔成立条件和理赔依据并及时处理,同时,应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5.开展合同管理评价与经验教训总结
【合同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合同订立情况评价;②合同履行情况评价;③合同管理工 作评价;④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评价;⑤其他经验和教训等。
考点 5: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2020、2021】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考点 6:合同法律关系主体【2018、2019、2021、2022】
1.自然人
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分类 内容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 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法人 项目 内容
成立的条件
(重点掌握☆)
1.依法成立
2.有名称、组织机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财产或者经费(物资基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4.有法定代表人(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代表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社、村委会、居委会等
工程运用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 ,也可以不是法人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注意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3.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如:法人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银行分 行、支行)等。(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
考点 7:合同法律关系客体【2020、2022】
客体 内容
物(财) 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货币
行为 勘察设计(工作) 、监理工作、施工安装、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等
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专利权、工程设计(作品) 、文学作品等
考点 8: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场和事实 ,就是法律事实 ,包括行为和事件。
法律事实 内容
行为 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事件 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现象。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 ,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自然事件 :地震、台风;社会事件: 战争、罢工、禁运等。
考点 9: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018、2019、2022】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特征:①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②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③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④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 10:代理的种类【2018、2019、2022】
1.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法定代理
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 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考点 11:无权代理【2018、2020、2022】
【无权代理情形】:①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②超越代理权限而为的代理行为;③代理权 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
“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第三人事后知道 对方为无权代理的 ,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 ,也可以撤销此前的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
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 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
考点 12:代理关系的终止【2019、2020、2021、2022】
1.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法定代理终止
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③代理人或者被代理 人死亡;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 13: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 ,被担保合同是主合同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担保主体 担保类型 特征
人的担保 保证 第三人提供
法律事实 内容
行为 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事件 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现象。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 ,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自然事件 :地震、台风;社会事件: 战争、罢工、禁运等。
考点 9: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018、2019、2022】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特征:①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②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③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④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 10:代理的种类【2018、2019、2022】
1.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法定代理
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 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考点 11:无权代理【2018、2020、2022】
【无权代理情形】:①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②超越代理权限而为的代理行为;③代理权 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
“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第三人事后知道 对方为无权代理的 ,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 ,也可以撤销此前的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
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 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
考点 12:代理关系的终止【2019、2020、2021、2022】
1.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法定代理终止
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③代理人或者被代理 人死亡;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 13: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 ,被担保合同是主合同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担保主体 担保类型 特征
人的担保 保证 第三人提供
物的担保
抵押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 , 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
不转移占有 动产、不动产
质押 转移占有 动产、权利
留置 债务人本人提供
转移占有 动产
金钱担保 定金 转移占有 资金
考点 14:保证
1.保证方式【2019、2022、2024】
保证方式包含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
证。首先由债务人清偿债务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才由保证人代为清偿。
【连带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
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 证责任。
2.保证人资格【2018、2020】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 保证人:
①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 提供保证。
②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保证合同的内容【2019】
【保证合同内容】 :①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保证的方式; ④保证担保的范围;⑤保证的期间;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保证责任 项目 有约定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保证方式
按约定
按一般保证
保证期间 按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保证范围 按全部债务(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考点 15:抵押【2018、2020、2021、2022】
1.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 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 ,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项目 提供主体 是否转移占有 介质
抵押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 , 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
不转移占有 动产、不动产
质押 转移占有 动产、权利
2.抵押物【2023】 类别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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