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 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银川市、西宁市、呼和浩特市、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乌鲁木齐市、徐州市、赣州市、泉州市、拉萨市等39个城市举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城市进行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缴费方式
2025年11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从2025年10月14日开始,至2025年10月18日结束。因机位有限,本次考试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
三、考试时间
2025年11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日期:2025年11月8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11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1月5日10:00--2025年11月8日18:00关闭!
五、账号注册
1. 为方便广大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可凭个人证件号码(大陆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其他地区居民可凭本国护照号码等)登陆在线报名平台进行账号注册。个人信息务必准确、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参考。
2. 考生如忘记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重置密码。如有疑问请点击报名网页右侧的“在线咨询”询问,或拨打考试服务热线:021-61948893。
六、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仅开放考生个人报名,暂不开放集体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要求报名。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
个人报名具体流程:
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我要报考->选择批次->选择区域及科目->填写财政票据信息->在线支付->确认缴费状态->打印准考证
注:如在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应知应会知识专项考核中因违纪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间,无法报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七、在线缴费须知
通过在线缴费,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1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基金考试报考成功后机位将保留120分钟,请在120分钟内完成支付操作。规定时间未支付成功,机位将不做保留,请考生重新报名。
八、发票申请
1.考生个人缴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发票申请,电子发票将于考后3个月内发送至考生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发票一经开具,不得更改、退换,请考生谨慎填写发票抬头、接收邮箱等重要信息。
2.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已经申请过发票的考生,考后3个月以上仍未收到发票的,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948893转人工进行咨询。
3.机构集体报名缴费,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为报名机构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接收邮箱。请机构务必真实填写集体名称(将用作发票抬头)、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
九、退费流程
申请退费流程:
行业机构登录行业专场报名网站—>确认不需参考的科目及考生—>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报考的科目(报考科目显示“已缴费”),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申请退费,费用将原路退回原缴费所使用的账户(申请退款后7天内将原路退回原支付账户),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使用银行卡进行支付的,如商业银行存在有关规定,退费可能会产生手续费将由报考机构或考生承担。
十、成绩查询
考后7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提供的成绩查询入口(https://link.233.com/23507/web/network/examQuery.html)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可下载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十一、成绩复核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后,将由系统核查成绩,并安排专人进行人工审核。在自申请成绩复核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后登录微信“ATA客服”公众号查看成绩复核报告,逾期将无法查看。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通过微信关注“ATA客服”公众号。
2.考生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报名网站账号,选择需要复核的科目。
3. 考务公司在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成绩复核报告。
十二、违纪处理办法
1.【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2.【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3)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4)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2)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3)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4)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5)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6)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协会酌情给予其三至五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罚;
(1)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其行为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5.【基金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基金从业人员存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的,协会可依据《基金法》等相关的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6.【其他违规行为处理】对个别恶意操纵、组织考生集体舞弊并从中牟利的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依法提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十三、关于违纪申诉
根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协会对参加考试人员做出处分决定的,应告知其所受的处分结果、所依据的事实和相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对其所受的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受到处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
十四、免责条款
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所导致的任何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相关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当天由于突发事件(如非计划性停电、临时交通管制、疫情管控、政策性原因、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如灾害性天气等原因)导致考试不能继续进行的,考试主办方有权决定受影响考点(考场)停止考试。受故障影响的考生应理性对待,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组织,有序地登记个人信息并选择后续处置方案,然后尽快离开考点,不得影响考点的公共秩序。如果受影响考生没有选择后续处置方案,则考试主办方将安排退还相关考生受影响科目的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