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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高频考点: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来源:233网校 2019-02-24 11:31:00

一、基金净值公告

(一)普通基金净值公告

普通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放开申购和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和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和偏离度公告

1.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

按照披露时间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可分为三类:封闭期公告、开放日公告、节假日公告。

2.偏离度公告

为了客观地体现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收益情况,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会采用影子定价于每一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重新估值。

当影子定价所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即产生正偏离)时,表明基金组合中存在浮盈;反之,当存在负偏离时,则基金组合中存在浮亏。

二、基金定期公告

(一)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二)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三)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为保证信息质量,法规规定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主要是一些与托管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2.正文与摘要的披露

为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提高基金信息的使用效率,目前基金年报采用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正文、在指定报刊上披露摘要两种方式。

3.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

为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法规规定应在年度报告的扉页就以下方面做出提示: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披露责任。

(2)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的原则。

(3)投资风险提示。

(4)年度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提示。

4.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

5.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

6.基金管理人报告的披露

7.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8.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9.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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