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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法规删除和废止

来源:233网校 2016-03-07 11:27:00
导读: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参考法规目录部分删除了22部已废止或失效法规新增和废止(失效)法规名录。

  调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参考法规目录部分内容,新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12部现行法规,删除了22部已废止或失效法规新增和废止(失效)法规名录

  新增12部现行法规:

  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3、《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4、《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

  5、《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

  6、《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

  7、《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8、《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9、《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12、《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删除22部已废止或失效法规

  1、《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货币市场基金暂行规定》

  3、《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5、《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关于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7、《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9、《关于基金管理公司人员兼任香港子公司职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10、《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复函》

  11、《关于切实加强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13、《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通知》

  14、《关于将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作为国家债券的通知》

  15、《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6、《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7、《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18、《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19、《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

  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

  21、《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

  22、《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考试大纲: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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