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为强化长期投资导向,基金评价机构发起了哪些重要倡议?开展评价业务时必须恪守的六大原则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 为强化长期评价导向,促进权益类基金发展,培育基金业长期发展的良好环境,2019年,10家基金评价机构共同签署了《坚持长期评价,发挥专业价值》倡议书。该倡议书明确提出了三大方面的核心倡议:一是“坚持长期评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二是“提升专业价值,优化基金评价机制”;三是“宣传长期投资,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收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修订版)》规定,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应严格遵循以下六大原则:
- 长期性原则:注重对基金的长期评价,培育和引导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不得以短期、频繁的基金评价结果误导投资人。
- 公正性原则:保持中立地位,公平对待所有评价对象,不得歪曲、诋毁评价对象,防范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 全面性原则:全面综合评价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不得将单一指标作为基金评级的唯一标准。
- 客观性原则:基金评价过程和结果客观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作为基金评价的依据,不得发布虚假的基金评价结果。
- 一致性原则: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保持一致,不得使用未经公开披露的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
- 公开性原则:使用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使用公开披露信息以外的数据。
此外,基金分类是基金评价业务的主要环节,也是基金业绩评价的基础和核心环节,对整个评价过程和结果都具有重大影响。
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点:一、基金评价业务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