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开发与筛选
二、初步尽职调查
1、核心: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价值判断,并非详尽调查或投资风险评估。
2、价值判断内容:管理团队;行业进入壁垒、行业集中度、市场占有率和主要竞争对手;商业模式、发展及盈利预期、政策与监管环境等。
3、初步尽职调查:投资经理或投资管理小组完成。
三、项目立项
通过项目立项程序的项目将进入正式尽职调查阶段。
四、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也称投资条款清单,由投资方提出,内容一般包括投资达成的条件、投资方建议的主要投资条款、保密条款以及排他性条款。
除保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之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内容主要作为投融资双方下一步协商的基础,对双方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
五、尽职调查
股权投资业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投资管理人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财务与法律三部分。
六、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
2.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具备丰富投资管理经验与能力、有足够时间与精力履行相应职责的投资管理专业人士担任,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或外部专家担任。
七、签订投资协议
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投资具体方案,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利益分配等事项。
八、投资交割
款项划拔,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