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成本法
成本法包括账面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一)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指公司资产负债的净值,但要评估标的公司的真正价值,还必须对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作出必要的调整,在此基础上,得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公司价值。
(二)完全重置成本(重置全价)
完全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项全新状态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重置成本法是用待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减去其各种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该项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计算公式为:
待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综合贬值
或
待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综合贬值包括有形损耗(物质的)和无形损耗(技术的)等。
重置成本法的主观因素较大,且历史成本与未来价值并无必然联系,因此,成本法主要作为一种辅助方法。
二、清算价值法
清算大致分为破产清算和公司解散清算。清算价值法的主要方法是,假设企业破产和公司解散时,将企业拆分为可出售的几个业务或资产包,并分别估算这些业务或资产包的变现价值,加总后作为企业估值的参考标准。一般采用清算价值法估值时,采用较低的折扣率。
对于股权投资机构而言,清算很难获得很好的投资回报,在企业正常可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不会采用清算价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