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估值条款
1、核心:控制权及收益权
2、投资方式:
创业投资基金通常以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或者是普通股为投资工具,以目标公司增资方式进行投资。
并购基金更多采用普通股工具,以受让目标公司原有股权方式进行投资。
二、估值调整条款
1、对赌协议:即在一定期限之后如果企业未能完成一定指标,投资者会获得一定补偿,以弥补其由于企业的实际价值降低所受的损失。
2、触发条件:目标公司的实际业绩未达到事先约定的业绩目标,或发生特定事件(如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前实现IPO、原大股东失去控股地位、高管严重违反约定等)。
3、补偿:“现金补偿类”和“股份补偿类”。现金补偿通常通过行使回售权实现,股份补偿则可以通过股东间以较低的名义价格进行股份转让或调整优先股与普通股之间的转换系数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