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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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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方式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基金从业
所属科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8章 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管理/第四节 基金收益分配与清算/基金收益分配的基本概念及方式
所属版本:

收益分配方式介绍

基金的收益分配通常有两种方式:按照单一项目的收益分配方式和按照基金整体的收益分配方式。

单一项目的收益分配方式的流程

向投资者分配,直至分配金额达到投资者针对该退出部分的投资本金;

向投资者分配,用于弥补之前已处置项目产生的投资亏损金额;

③向基金投资者分配,直至基金投资者获得截至分配时点已收回的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率计算的门槛收益;

根据是否有追赶机制,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无追赶机制: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有追赶机制:剩余资金先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分配,直至基金管理人获得已分配门槛收益部分对应的业绩报酬;最后的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基金整体的收益分配方式的流程

投资项目退出后,退出资金先向投资者分配,直至分配金额达到投资者针对基金的全部投资本金;

剩余资金继续向基金投资者分配,直至基金投资者获得按照全部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率计算的门槛收益;

③上述分配完成后,按照基金是否有追赶机制,采用如下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基金无追赶机制,则最后的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基金有追赶机制,则剩余资金先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分配,直至基金管理人获得已分配门槛收益部分对应的业绩报酬;最后的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专题更新时间:2025/01/20 16:13:05

收益分配方式考点试题

单选题 1.在股权投资基金的分配中,()是指在基金清算或其他约定时点,对已经分配的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如果基金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率低于门槛收益率,或者收益分配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需要将已经分得的部分或全部业绩报酬返还至基金资产,并分配给基金投资者。
A . 回拨机制
B . 追赶机制
C . 门槛收益率
D . 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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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按单一项目进行收益分配时,出现(  )情况可能应用回拨机制。
A . 前期项目盈利,管理人提取了业绩报酬而后期项目亏损
B . 前期项目亏损而后期项目盈利
C . 前期、后期项目均盈利
D . 前期、后期项目均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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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对股权基金项目退出收益进行分配时,按分配的时间先后排序为()。
Ⅰ门槛收益
Ⅱ返还投资成本
Ⅲ根据“二八模式”按比例分配超额收益
Ⅳ追赶机制下向管理人分配超额收益
A . Ⅱ、Ⅲ、Ⅰ、Ⅳ
B . Ⅱ、Ⅰ、Ⅳ、Ⅲ
C . Ⅰ、Ⅲ、Ⅳ、Ⅱ
D . Ⅱ、Ⅰ、Ⅲ、Ⅳ
去答题练习
单选题 4.关于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基金整体分配,另一种是按单一项目分配
B . 按基金整体分配,是指投后退出的所有资金首先用于返还全体投资者的出资本金,以及事先约定的门槛收益后,基金管理人才参与剩余资金的分配
C . 在按基金整体分配的模式下,针对每一笔投后退出收入,管理人都参与收益分配
D . 按照单一项目分配的模式,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股权投资基金通常设置回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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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5.对股权基金项目退出收益进行分配时,按分配的时间先后排序为()。
Ⅰ门槛收益
Ⅱ返还投资成本
Ⅲ根据“二八模式”按比例分配超额收益
Ⅳ追赶机制下向管理人分配超额收益
A . Ⅱ、Ⅲ、Ⅰ、Ⅳ
B . Ⅱ、Ⅰ、Ⅳ、Ⅲ
C . Ⅰ、Ⅲ、Ⅳ、Ⅱ
D . Ⅱ、Ⅰ、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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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讲解:收益分配方式

李楠
基金从业
银行从业
证券从业
233网校签约网课老师,专业从事AFP/CFP、银行从业、基金从业、中级经济师、银行校园招聘等课程的研究和授课,曾在四大行及华夏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等机进行金融类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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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基本概念及方式

1)基本概念

收益分配涉及的基本概念包括业绩报酬、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门槛收益率 、追赶机制以及回拨机制等。

①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基金管理人超额完成收益后,参与到基金的分配中来,常见的分配模式为“二八模式”基金管理人20%,基金投资者80%。

②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项目投资退出的资金先返还至基金投资者,当投资者收回全部投资本金后,再按照约定的门槛收益率(如有)向基金投资者分配门槛收益。

③门槛收益率:在设置了门槛收益率条款的股权投资基金里,向全体基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后,还应继续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直至投资者获得按照门槛收益率计算的投资回报(门槛收益)之后,才开始向基金管理人分配业绩报酬。
④追赶机制:在向基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之后,将剩余收益先行向基金管理人分配,直至达到门槛收益与当前“追赶”金额之和的既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按照上述方式完成“追赶”后,余下的收益再按照业绩报酬分配比例在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⑤回拨机制:在基金清算或其他约定时点,对已经分配的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如果基金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率低于门槛收益率,或者收益分配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需要将已经分得的部分或全部业绩报酬返还至基金资产,并分配给基金投资者。

(2)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的收益分配通常有两种方式:按照单一项目的收益分配方式和按照基金整体的收益分配方式。

单一项目的收益分配方式的流程

向投资者分配,直至分配金额达到投资者针对该退出部分的投资本金;

向投资者分配,用于弥补之前已处置项目产生的投资亏损金额;

③向基金投资者分配,直至基金投资者获得截至分配时点已收回的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率计算的门槛收益;

根据是否有追赶机制,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无追赶机制: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有追赶机制:剩余资金先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分配,直至基金管理人获得已分配门槛收益部分对应的业绩报酬;最后的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基金整体的收益分配方式的流程

投资项目退出后,退出资金先向投资者分配,直至分配金额达到投资者针对基金的全部投资本金;

剩余资金继续向基金投资者分配,直至基金投资者获得按照全部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率计算的门槛收益;

③上述分配完成后,按照基金是否有追赶机制,采用如下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基金无追赶机制,则最后的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基金有追赶机制,则剩余资金先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分配,直至基金管理人获得已分配门槛收益部分对应的业绩报酬;最后的剩余资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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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清算的基本含义、清算原因与清算程序

(1)基本含义:在基金存续期限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程序对基金的资产、负债、权益等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处置的行为。

(2)清算原因

①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届满;

②基金全部投资项目都已经实现清算退出,且按照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再进行重复投资;

③基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全体合伙人或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清算;

④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基金清算事由。

(3)清算程序:确定清算主体→通知债权人→清理和确认基金财产→分配基金财产→编制清算报告

高频

收益分配的基本概念

收益分配涉及的基本概念包括业绩报酬、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门槛收益率 、追赶机制以及回拨机制等。

①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基金管理人超额完成收益后,参与到基金的分配中来,常见的分配模式为“二八模式”基金管理人20%,基金投资者80%。

②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项目投资退出的资金先返还至基金投资者,当投资者收回全部投资本金后,再按照约定的门槛收益率(如有)向基金投资者分配门槛收益。

③门槛收益率:在设置了门槛收益率条款的股权投资基金里,向全体基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后,还应继续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直至投资者获得按照门槛收益率计算的投资回报(门槛收益)之后,才开始向基金管理人分配业绩报酬。
④追赶机制:在向基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之后,将剩余收益先行向基金管理人分配,直至达到门槛收益与当前“追赶”金额之和的既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按照上述方式完成“追赶”后,余下的收益再按照业绩报酬分配比例在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⑤回拨机制:在基金清算或其他约定时点,对已经分配的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如果基金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率低于门槛收益率,或者收益分配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需要将已经分得的部分或全部业绩报酬返还至基金资产,并分配给基金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