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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师考试�济基础《财政》�习笔记

2006年12月2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五)税法

  掌�税法的概念和分类,掌�税收法律关系的�义��素�特点,掌���税法的主�行为的表现,掌��税��税�欠税�逃税�骗税和抗税的认定��,熟悉��税法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由国家�力机关或者其授�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与社会�员所形�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国家�纳税人�税的��,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准绳。

  按照税法调整对象内容��:税收实体法(《中�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业和外国�业所得税法》《中�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法(《中�人民共和国税收�收管�法》)。

  我国税法的法律级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税收规章。

  2. 税收法律关系

  指税法调整国家与纳税人的�纳税关系而形�的具有法律规范的�利和义务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素:税收法律关系�素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

  1) 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2) 内容:指�税�方所享有的�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税主体的�利是�法�税�进行税务检查�对�章者进行处罚;义务是�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辅导和咨询,�时将税款缴库,�法��纳税人申诉。

  纳税主体的�利是�法申请规定的��税�,多缴税款申请退还�,申请�议�,�起诉讼�。义务是�法办�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并按期缴纳税款,接�税务检查。

  3) 客体:�税物。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存在的载体,�是�利和义务的直接体现。具体包括:应税的商��货物�财产�资��所得等物质财富和�税�方的主体行为。

  (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始终是国家,�一方是�事业���组织或个人;

  2)�税主体享有�方�的税款�收�力,纳税主体负有�方�的税款缴纳义务,两者之间的�利义务关系�对等;

  3)具有财产所有�转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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