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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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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节能�排综�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设部�国家�展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的若干��》�求,建立和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规范测评标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本办法适用于针对民用建筑的能效测评标识�其相关的管�活动。

  第三�本办法所称能效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消耗��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的活动。

  能效标识,是指��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社会或产�所有人明示的活动。

  第四�下列民用建筑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一)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体建筑�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

  (二)实施节能综�改造并申请财政支�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三)申请或�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节能�排综�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设部�国家�展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的若干��》�求,建立和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规范测评标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本办法适用于针对民用建筑的能效测评标识�其相关的管�活动。

  第三�本办法所称能效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消耗��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的活动。

  能效标识,是指��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社会或产�所有人明示的活动。

  第四�下列民用建筑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一)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体建筑�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

  (二)实施节能综�改造并申请财政支�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三)申请或�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对该项目的采暖空调�照明�电气等能耗情况进行统计�监测,获得建筑能效的实测值。

  第��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按照测评结果,划分为5个等级,并以星为标志。

  第�一�民用建筑能效标识由标志和�书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格�和内容,并监制。具体样��附件。

  第�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申请��放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格�,建设��或建筑所有�人通过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级建设主管部门�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请,�级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能效�论值核�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二)建筑项目�得建筑能效实测值�,建设��或建筑所有�人通过该建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更新能效测评标识。�级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能效实测值核�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该标识有效期为5年。

  第�三�建筑所有�人应将获得的能效测评标识在建筑物明显�置张贴。

  第�四�建筑能效测评收费标准由�级建设主管部门会�物价管�部门制定。

  第�五�当�生下列情形时,建筑的所有�人应当�新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并承担所�生的测评费用。

  (一)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二)主�用能设备更新置�;

  (三)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有效期结�。

  第�六�当�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建筑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建设主管部门�出申诉:

  (一)对建筑能效测评结果有异议的;

  (二)对建筑能效标识有异议的;

  (三)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其从业人员�生�法�规行为的。

  第�七�建设主管部门��申诉�,�根�实际情况采�下列措施:

  (一)�求建设��和其委托的能效测评机构出具必�的�明资料,并��资料进行处�;

  (二)�行指定能效测评机构实施仲�,并��仲�结果进行处�;

  (三)�查实,能效测评机构�其从业人员确有�法�规行为,责令改正。

  第�八�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得擅自拆除或者�更建筑物的能效标识。

  �查实,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处�制度,公开投诉电��通讯地�和电�邮箱,接�社会监�。

  第二��本办法自�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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