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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

来源:考试大  2009年10月31日   【考试大:中国受欢迎的考试教育王国

  四、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为实现以上目标,中国将继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体系的终目的,是防治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建整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公共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认识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合谐发展的规律,落实“五个统筹”,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发展,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持把垃圾治理与污染防治纳入循环经济轨道。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扩大资源和能源的再生利用。变垃圾末端治理为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整治,达到资源低消耗、经济高产出、垃圾低排放的目的,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坚持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建设体制、运营体制改革,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及其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坚持公众参与。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国情、珍爱环境、保护生态、造福后代的良好氛围。实行统一领导、鼓励公众参与,推进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加快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五、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

  中国政府将大力推进环境卫生监管的政府行政体系、环境卫生治理的市场运行体系、环境卫生管理的社会参与体系和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从而构成完整、规范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

  (一)环境卫生监管的政府行政体系

  1、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体系。从监督管理层面加强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卫生行政管理职责,并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从具体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的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网络。管理主体为地方各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并纳入省、自治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环境卫生设施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发展。主要有:

  ——环境卫生规划体系。抓紧制定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及其相关专业规划,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规划体系。建设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全国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并指导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省级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经省、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检查各类规划的具体实施。城市政府要根据要求,组织编制本城市的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规划组织实施,同时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乡村垃圾处理设施,整治村容村貌,逐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健全环境卫生法规。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依法行政要求和提高环境卫生标准为原则,健全环境卫生法规。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的立法工作,清理、修订和完善现有法规,逐步健全环境卫生法规。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卫生执法体制,明确执法主体,严格执法责任,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制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环境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政策,如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技术政策以及相关的涉外经济政策等。

  ——完善环境卫生标准规范体系。根据城乡发展的新趋势、科技发展的新水平、环境建设的新要求,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环境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提出环境卫生标准体系框架。注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适宜我国国情的经济适用的垃圾处理技术。

  3、建立公共财政为主导和环卫作业服务与垃圾处理市场化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环境卫生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特点。要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支持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配套经济政策;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研究确定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范围,加强监管和评估。环卫作业服务和垃圾处理实行市场化、产业化运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发展和实施规划、监管政策对环境卫生企业实施行政管理。

  4、强化环境卫生宏观调控与监管手段

  ——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依法设定的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实施机关要依法审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强化政府监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按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培育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技术、设施、设备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中介、咨询服务市场的管理,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和技术评估。逐步建立全国环境卫生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监测机构建设和日常管理,严格监控的规范和要求,及时收集环境卫生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环境卫生治理的市场运行体系

  l、构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体系。放开环卫作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要加快环卫事业单位向企业化改制的步伐,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环卫企业承担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作业。通过建立特许经营制度,选择市场主体,从事垃圾处理处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培育和发展环卫技术与产品市场。

  2、加快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步伐。逐步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培育、放开、规范市场,优先保证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开放投融资市场。利用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的投入。通过银行信贷、投资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研究项目融资的具体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投资建设程序和项目合同管理。同时,积极探索相关资产证券化融资、债券融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手段。

  ——规范项目建设和营运市场。建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施工与监理资格的管理制度。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规定,逐步实行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建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的评估、认证机制,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地健康运行。

  ——培育中介服务和技术咨询市场。中介组织可受政府委托,从事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产品认证,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产品招商、展示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和转化,推动环境卫生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开发。

  ——培育和健全环卫人才市场。发展环境卫生高等教育和在职教育,培训管理、技术人员,提高环卫队伍素质。研究设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建立职业经理制度和职业技术资格制度。发展环卫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中介服务,为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提供服务。建立全国性的环境卫生技术人才专家库。

  (三)环境卫生管理的社会参与体系

  1、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社会单位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是现代城乡管理的基本要求,既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目标,也是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和基层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在社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中的自主作用。发挥环境卫生相关行业协会在参与环境卫生体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并承担相关的协调、沟通职能。引导社会公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参与的积极性,支持各类环境卫生志愿者组织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通过社会单位和公众参与政策制定、价格听证、规划公示、污染监督、权益维护等形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民主化、决策科学化。

  3、制定社会性考核标准,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目标的具体化、标准化,并把这项工作同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创建以及文明社区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群众性的活动结合起来。

  4、组织发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各类新闻媒体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各地建设的技术先进、运营良好的大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可作为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要认真组织好与环境卫生有关的世界性主题日活动。把环境卫生教育纳入中、小学的基础教育课程。

  (四)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

  1、建立全国性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系统。包括:各层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构架、职责配置和协调机制设计、信息反馈和处理要求。

  2、制订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设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地方根据环境卫生管理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别研究提出全国性的、区域性的、地方性的应急预案。地方性的生活固体废弃物、城市公共保洁方面应予考虑的应急预案有:

  ——各种油料运输途中因突发事故引起的道路污染应急处理。

  ——各种禽畜因病疫引起的禽畜尸体处置的应急处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简易堆场)因沼气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理。

  ——城市构筑物因各种原因倒塌后建筑废弃物清运处置的应急处理。

  ——因灾害性气候原因,暴雨、大风、雪灾及其他恶劣气候导致运输系统中断,或引发的生活垃圾出路受阻的应急处理。

  ——因传染病流行引起的特种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处置的应急处理。

  ——生活垃圾渗滤液泄漏突发事故引起的水域污染应急处理。

  ——其他因突发事故引起的环境卫生问题的应急处理。

  3、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应急系统。各地政府应建立由主要领导、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等联合参与的工作机构,研究提出应对环境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

  4、制定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方案,包括可以依托的社会设施的征用方案。落实和管理好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经费,以及必需物资的储备和征用。加强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队伍落实和技术培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工作考核。

  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今后将实施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研究各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原则,并明确乡村地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构架及其主要职能。

  ——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条件的若干省、市进行环境卫生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和环卫专家进行调研,分别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管理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应急体系作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

  ——总结推广试点省市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体系的管理政策、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逐步在全国推广。

  结束语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环境卫生事业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在迅速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阶段,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努力把中国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来源: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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