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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国土地法(第七�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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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 罚则

  第��章 侵害所有�

  第247�:侵害�动产的所有�和其它�利�本法构��被惩罚的行为,�害应获民事赔�。

  第248�:以下行为视为对�动产的所有�和其它�利的侵害:

  1.事实上,故�侵害�有�动产,��登记机构��的�明;

  2.事实上,妨害其土地未纳入登记索引图,�本法其所有�未充分加强的�动产的和平�有人和�有人;

  3.�符�本法第17�18�19�,�适当或��法地开始�有国家的公共和�人的财产;

  4.除符�社会目的的土地许�之外的许�转化为所有�。

  第249�:上一�款的侵害所有��由主管机构或个人或与机构的代��谋进行。

  第250�:侵害�动产�法�利的官员或主管机构除�刑事和民事处罚外还应�行政处罚。

  第1分部 个人侵害公共和�人的财产

  第1�分部 侵害�人所有�

  第251�:任何人故�正�使用而伪造�明,无论其形�,应入监一至五年。

  第252�:任何人误导或欺骗登记官履行�责或登记机构注册土地,应被罚款500,000至3,000,000瑞尔并/或入监1至6月。

  第253�:任何人对�动产的善��有人使用暴力,无论其�利是�已确立或存在争议,应被罚款1,500,000至25,000,000瑞尔,并/或入监6月至2年。

  除上述处罚外,侵�人应对其暴力行为引起的民事�失承担责任。

  如暴力行为系他人指使,他人本身未�加暴力行为,应�暴力行为人一样的处罚。

  第254�:任何情况下都�应通过�人的力��护个人的财产�利或强迫法院判决�有人强制�离。任何人为上述目的使用�人力�应被罚款3,000,000至25,000,000瑞尔,并/或入监6月至2年。

  第255�:任何人销售或担��属于他的�动产应入监6月至3年,无论他造�的民事�害。

  第256�:任何人�顾法律和法规�止,耕作其土地或故��供或出租给第三方耕作,应被罚款15,000,000至45,000,000瑞尔,并按现行法入监。

  第257�:��分财产的共有人侵害了本法第180�规定的�动产的共有部分,应被罚款1,500,000至9,000,000瑞尔。如系累犯应加��罚。

  第258�:共有人拒�履行维护共有财产的义务或�尊�本法第185�规定的公共秩�,应被罚款500,000至3,000,000瑞尔。

  第2�分部 侵害公共财产

  第259�:侵害公共财产应被罚款5,000,000至50,000,000瑞尔,并/或入监1至5年。

  侵入者应立�从公共财产�离。他无�对其就财产的工程或改良�求任何补�。

  如在本法生效��有了国家的公共财产并有文件�明从�一方购买,��求主管机构对�法出售国家公共财产的人进行法律措施以弥补其因此的�失。在任何情况下,无�继续�有国家公共财产。

  第260�:任何人�离�移动或破�登记标志的水泥标记�标点或�置应被主管机构警告。如累犯,应被罚款500,000至3,000,000瑞尔,并/或入监1至6月,无论其造�的民事�害。

  第2分部 行政机构对公共或�人财产的侵害

  第261�:官员或机构无论其是�执行命令,滥用��从和平�有者没收�动产应被罚款10,000,000至25,000,000瑞尔,并�行政处罚。

  伪造�错误地制作�明或�迫上述�有人构�滥用�利。暴力没收�动产的侵�人,除罚款外,应入监6月至2年。�出错误命令的人应�侵�人一样的处罚。

  第262�:主管机构或任何武装力�在负责维护公共秩�和�护�人财产的领域错误地�得了�动产,应被罚款3,000,000至30,000,000瑞尔,并/或入监2至5年,并�行政处罚。

  第263�:�忽或容许�人错误地对待所有人��有人或和平�有人的机构,应被罚款1,000,000至10,000,000瑞尔,并�行政处罚。

  第264�:任何登记官滥用��的行为应被罚款1,000,000至5,000,000瑞尔,并�行政处罚。

  上述滥用包括递交虚�的官方数����伪造的�明文件,撤消抵押和其他�利,故��瞒标界和任何登记文件的记载�忽。

  第265�:负责管�山地社会区域的机构侵害其土地�利,应被罚款1,000,000至9,000,000瑞尔,并/或入监2-5年,并�行政处罚。

  第266�:负责管�宗教�动产的人侵害其土地�利,应归还财产,被罚款1,500,000至9,000,000瑞尔。

  第八部分 ��款

  第267�:任何与本法相�背的�款无效。

  第268�:本法应立�公布。

  第七部分 罚则

  第��章 侵害所有�

  第247�:侵害�动产的所有�和其它�利�本法构��被惩罚的行为,�害应获民事赔�。

  第248�:以下行为视为对�动产的所有�和其它�利的侵害:

  1.事实上,故�侵害�有�动产,��登记机构��的�明;

  2.事实上,妨害其土地未纳入登记索引图,�本法其所有�未充分加强的�动产的和平�有人和�有人;

  3.�符�本法第17�18�19�,�适当或��法地开始�有国家的公共和�人的财产;

  4.除符�社会目的的土地许�之外的许�转化为所有�。

  第249�:上一�款的侵害所有��由主管机构或个人或与机构的代��谋进行。

  第250�:侵害�动产�法�利的官员或主管机构除�刑事和民事处罚外还应�行政处罚。

  第1分部 个人侵害公共和�人的财产

  第1�分部 侵害�人所有�

  第251�:任何人故�正�使用而伪造�明,无论其形�,应入监一至五年。

  第252�:任何人误导或欺骗登记官履行�责或登记机构注册土地,应被罚款500,000至3,000,000瑞尔并/或入监1至6月。

  第253�:任何人对�动产的善��有人使用暴力,无论其�利是�已确立或存在争议,应被罚款1,500,000至25,000,000瑞尔,并/或入监6月至2年。

  除上述处罚外,侵�人应对其暴力行为引起的民事�失承担责任。

  如暴力行为系他人指使,他人本身未�加暴力行为,应�暴力行为人一样的处罚。

  第254�:任何情况下都�应通过�人的力��护个人的财产�利或强迫法院判决�有人强制�离。任何人为上述目的使用�人力�应被罚款3,000,000至25,000,000瑞尔,并/或入监6月至2年。

  第255�:任何人销售或担��属于他的�动产应入监6月至3年,无论他造�的民事�害。

  第256�:任何人�顾法律和法规�止,耕作其土地或故��供或出租给第三方耕作,应被罚款15,000,000至45,000,000瑞尔,并按现行法入监。

  第257�:��分财产的共有人侵害了本法第180�规定的�动产的共有部分,应被罚款1,500,000至9,000,000瑞尔。如系累犯应加��罚。

  第258�:共有人拒�履行维护共有财产的义务或�尊�本法第185�规定的公共秩�,应被罚款500,000至3,000,000瑞尔。

  第2�分部 侵害公共财产

  第259�:侵害公共财产应被罚款5,000,000至50,000,000瑞尔,并/或入监1至5年。

  侵入者应立�从公共财产�离。他无�对其就财产的工程或改良�求任何补�。

  如在本法生效��有了国家的公共财产并有文件�明从�一方购买,��求主管机构对�法出售国家公共财产的人进行法律措施以弥补其因此的�失。在任何情况下,无�继续�有国家公共财产。

  第260�:任何人�离�移动或破�登记标志的水泥标记�标点或�置应被主管机构警告。如累犯,应被罚款500,000至3,000,000瑞尔,并/或入监1至6月,无论其造�的民事�害。

  第2分部 行政机构对公共或�人财产的侵害

  第261�:官员或机构无论其是�执行命令,滥用��从和平�有者没收�动产应被罚款10,000,000至25,000,000瑞尔,并�行政处罚。

  伪造�错误地制作�明或�迫上述�有人构�滥用�利。暴力没收�动产的侵�人,除罚款外,应入监6月至2年。�出错误命令的人应�侵�人一样的处罚。

  第262�:主管机构或任何武装力�在负责维护公共秩�和�护�人财产的领域错误地�得了�动产,应被罚款3,000,000至30,000,000瑞尔,并/或入监2至5年,并�行政处罚。

  第263�:�忽或容许�人错误地对待所有人��有人或和平�有人的机构,应被罚款1,000,000至10,000,000瑞尔,并�行政处罚。

  第264�:任何登记官滥用��的行为应被罚款1,000,000至5,000,000瑞尔,并�行政处罚。

  上述滥用包括递交虚�的官方数����伪造的�明文件,撤消抵押和其他�利,故��瞒标界和任何登记文件的记载�忽。

  第265�:负责管�山地社会区域的机构侵害其土地�利,应被罚款1,000,000至9,000,000瑞尔,并/或入监2-5年,并�行政处罚。

  第266�:负责管�宗教�动产的人侵害其土地�利,应归还财产,被罚款1,500,000至9,000,000瑞尔。

  第八部分 ��款

  第267�:任何与本法相�背的�款无效。

  第268�:本法应立�公布。

��: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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