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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动物园管�规定(由第105�部令��)

æ�¥æº�:考试大  2010å¹´12月21æ—¥   ã€�有了考试大,考é��全天下】
  第四章 动物的�护
  第二�七� 动物园管�机构应当制定野生动物�群�展计划。动物园间应当密切��和�作,共��好濒�物�的�护�育研究工作。有�件的动物园应当建立�育研究基地。
  第二�八� 国家�点�护的野生动物因自然或人为�害�到��时,动物园管�机构有责任进行�护和拯救。
  第二��� 动物园饲养�殖国家�点�护的野生动物��有驯养�殖许��。动物园驯养�殖国家�点�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部门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核�驯养�殖许��。
  第三�� 动物园因科学研究�驯养�殖�展览等需���国家一级�护野生动物的,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年年底�将本�(自治区�直辖市)第二年的��计划审核汇总,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统一�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的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国家二级�护野生动物的,报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动物产地��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获得猎���方�实施猎�。
  第三�一� 动物园因科学研究�驯养�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建设系统以外的��交��转让�出售�借展�收购�利用国家一级�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的,必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交��转让�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的,必须���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二� 动物园与国外进行“濒�野生动�物�进出�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Ⅱ野生动物的交��展览�赠�等,涉�进出�边境�岸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得国家濒�物�进出�管�机构核�的�许进出��明书。大熊猫的进出�需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三� 动物园�输��带国家�点�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出市到国内其他地方的,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授��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四� 对在动物园建设�管�和野生动物特别是�稀濒�野生动物的�护和科学普�教育中作出显著�绩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五� ��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外,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失,并�以罚款。
  (一)未按资格(质)等级承担动物园规划设计或施工的;
  (二)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动物园建设的;
  (三)未�批准擅自改�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的。
  第三�六� ��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的管�机构给予警告��期改正�赔��失,并�处以罚款。
  (一)未�动物园管�机构��,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
  (二)擅自侵�动物园�其规划用地的;
  (三)��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七� ��本规定�时��《中�人民共和国治安管�处罚�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犯罪的,由�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八� 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动物园管�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守�滥用���徇�舞弊的,由其所在��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犯罪的,由�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照本规定制度实施细则。
  第四��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四�一� 本规定自一��四年�月一日起施行。 ��: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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